其他

帮工受伤无人赔 人民调解解其困

2017-09-08 平昌司法



近日,青凤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帮工受伤而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4月,夏某某承包了青凤镇凤山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受害人孙某某以分包的形式承包了木工工作,在改造杨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时,因其它原因造成未改造的房屋出现损坏,杨某某便从工地上找来材料请求在现场施工的工人帮忙换掉,在施工过程中因其房屋年久木料腐朽,致孙某某从3米高的地方摔下,致其右外踝骨折伴软组织肿胀、右踝关节脱位,住院花去医疗费用1.3万余元,后续治疗费用还需7千余元,休息4个多月。


得知情况后,司法所主动联系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夏某某称:孙某某受伤时并未做所承包的工程,是给杨某某帮忙受的伤,不应该由他负责;杨某某称:自己是贫困户,不是村上叫改房子也不会施工受伤,自己本身年龄七十多了也挣不到钱,同时,房屋的受损是因为施工造成的。调解员对大家争议的焦点进行了法律、法规的解释,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针对杨某某系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夏某某、受害人孙某某均表示愿意多承担一些费用。当事三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受害人孙某某自行承担费用11000元、夏某某承担12000元、杨某林承担7000元。


 

关注“平昌司法

涨知识

获取最新资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