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漫漫谈丨统计工作不重要?小心触犯《统计法》!
日常统计工作中,你是否会遇到混淆统计指标、不理解填报口径的情况呢?为帮助大家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统计报表,我们策划推出了“统计漫漫谈”系列科普,用有趣、实用的小案例为您讲解统计原则和统计知识。今天小编继续为大家科普统计违法案例,一起来看吧~
科普时间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篡改财务资料都属于统计违法行为。针对上面场景,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和篡改财务资料的定义是什么呢?
01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该行为的基本特点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该违法行为不是以故意为前提,而是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的。对于因行为人疏忽大意等过失而导致的统计数据多报或者少报行为,应认定其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02
篡改财务资料
篡改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该行为的基本特点是“主观在统计资料上进行非法修改”。该违法行为是在上报统计报表后统计数据出错,从而主观故意修改财务、会计等相关统计资料和原始凭证的行为,应认定其已构成篡改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
从以上的两个情景中我们可以看出,A公司会计小张填报的统计报表数据不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B、C公司主管形容的“随时调整”属于篡改财务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已构成篡改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D公司主管的观点是正确的。
划重点啦
统计数据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统计数据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规划、计划,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检查、监督、评价政策、计划、目标的执行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由此可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尤为重要,其质量高低不仅影响着政府能否科学决策,也直接关系着企业自身利益。我们从两个情景中不难发现,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不重视统计工作,填报的统计数据很容易出现问题,从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些出现问题的企业错上加错,甚至篡改财务资料,造成更严重的违法行为。
因此,广大企业单位应及时、真实、准确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前提,应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底线,积极配合统计工作,如实填报统计报表。
素材来源:执法队、大兴统计
责编:王钊、袁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