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史晋川教授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带给民营企业稳定预期

浙大文科 2022-06-09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意见》开篇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理事长、文科资深教授史晋川日前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份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有望为广大民营企业带来稳定的制度预期和市场预期。以下为受访内容,“浙大文科”特此转载。


史晋川,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现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法律经济学、民营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意见》精神的落地将有助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及制约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摆脱计划经济的传统二元经济结构,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但在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产权保护及市场准入规则的不完善,一定程度造成要素流动受到限制和扭曲,损害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民营经济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市场准入,将有助于打破各种行业垄断,鼓励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更为充分的市场竞争,从而提升资源配置的配置效率,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当务之急是,政府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产权界定和保护,应该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意见》提出,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也明确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他说,按照《意见》的原则和要求来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能够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

同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将能够改善市场交易的基础设施,促进制造、销售、物流等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进一步完善,从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民营企业的市场预期。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意味着是要建设一个完全自我内循环的封闭性市场,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中国将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民营企业也将在更广泛的层面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此,必须通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来促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 王捷先),本文略有删改。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寿容儿

责编:王雪

往期推荐


新零售背景下,商家如何选择渠道?这项研究揭晓答案

浙大师生热议《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

文科视野 | 冯国栋:挖掘古籍时代价值,赓续中华悠久文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