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感冒患者雾化激素?4个雾化误区,你也可能犯过
由于起效快、疗效好、不良反应少,雾化吸入激素治疗已被普遍应用于各大科室。
但正因为应用广泛,也出现了不少过度神化「激素雾化」,认为这样不仅对哮喘有效,还能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喉炎、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炎……
激素雾化变成了呼吸疾病「万能疗法」?这显然片面。那临床上有哪些应用迷惑呢?笔者这就来说道说道。
说法 1 :不推荐「感冒」患者雾化
笔者所在的微信群曾讨论一个例子:感冒患者不推荐激素雾化。
说法2:单纯肺炎也不推荐激素雾化
单纯肺炎是肺实质和(或)肺间质部位的急性炎症性疾病,由细菌、病毒等感染引起,属于病原微生物性炎症,通常在进行适当的抗感染治疗后相关症状多可消退。
然而目前临床在针对单纯肺炎的治疗上,有使用雾化吸入治疗方案的做法,一般使用ICS±SABA/SAMA。
但笔者认为,对于单纯肺炎,应将促进患者痰液的稀释和排出作为雾化吸入治疗的目的。而ICS主要是消除非特异性气道炎症,降低气道高反应性,并不适宜用于单纯肺炎的治疗。
说法 3 :哮喘急性发作推荐激素雾化
关于这一点,不同指南建议不同,笔者也有点懵。
之前,《GINA 2018》对于5岁及以下儿童哮喘急性加重的初步管理只有全身用激素,并没有推荐ICS。
《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科应用的专家共识(2018年修订版)》提出:
在非危及生命的哮喘急性发作时,速效支气管舒张剂(SABA)与高剂量ICS雾化吸入联用可作为急性发作起始治疗选择,能替代或部分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以减少不良反应。如起始治疗后症状未得到明显缓解或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应尽早应用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在干预治疗方面,共识还指出:急性喘息发作前常先有喷嚏、流涕等鼻部症状和明显咳嗽等先兆征象,尽早给予吸入高剂量ICS 进行预先干预,可有效预防后续可能发生的哮喘急性发作。
吸入SABA已经成为哮喘的一线治疗药物已有50年历史,而刚发布不久的《GINA 2019》指出:
为安全起见,GINA不再推荐单用SABA治疗。该决定基于SABA治疗增加严重恶化风险的证据,并且添加任何ICS能显著降低风险。GINA现建议所有患有哮喘的成人和青少年应接受症状驱动或常规低剂量ICS控制治疗,以减少严重急性发作的风险。
吸入性激素治疗哮喘急性发作地位提升,而其剂量选择问题,不如让我们期待一下后续指南。
说法 4 :毛细支气管炎能否雾化激素?
目前,笔者收集到的信息是,毛细支气管炎国外不推荐激素雾化,国内推荐。
《2014版美国儿科学会毛细支气管炎指南》:
1.不建议使用沙丁胺醇、肾上腺素雾化。2.不建议门诊高渗盐水雾化等方案,只有住院病人可考虑高渗盐水雾化。3.不要全身给激素。4.不建议做拍背等胸部理疗。5.没有合并细菌感染,不建议使用抗菌药物。6.补液很重要,可选择插胃管经胃肠道给或输液。
《2015NICE儿童毛细支气管炎管理指南》:
不建议使用沙丁胺醇、激素或高渗盐水等方案。
Uptodate:
不建议常规使用沙丁胺醇雾化、激素吸入或高渗盐水等。
但“对于患有细支气管炎和严重疾病的婴儿和儿童,可能需要对吸入支气管扩张剂进行一次试验。在治疗前和治疗后1h內客观评估支气管扩张剂反应。如果有临床反应,雾化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可根据需要每4~6h进行一次(根据临床状况),并在呼吸窘迫症状和体征改善时停药”。
但在2019版《雾化吸入疗法合理用药专家共识》中,婴幼儿喘息(如毛细支气管炎)有明确的吸入性激素使用方法(见下图)。
后记:
临床用药,在关注疗效的同时,也要关注用药禁忌与不良反应。
在指南中,我们可以找到大量循证证据,也需要借助这些证据来权衡获益与风险。
还是那种句话,用药无小事,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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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坨舒蕾
投稿及合作:gansl@helianhealth.com
题图来源: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