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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 林 东||“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再认识

瞿 林 东 史学月刊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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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瞿林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一 问题的提出


刘知幾《史通·鉴识》篇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或者说作了这样一个判断,这就是:  

夫人识有通塞,神有晦明,毁誉以之不同,爱憎由其各异。盖三王之受谤也,值鲁连而获申;五霸之擅名也,逢孔宣而见诋。斯则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载一遇乎!

初读此文,甚觉合理,但仔细推敲,总觉得其中有些困惑。

困惑之一,本篇主旨既是讨论人们的见识和判断力之是非得失,为什么要把它同“毁誉”“爱憎”联系起来?一般说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属于事实判断的范围,而“毁誉”“爱憎”显然是有关道德判断的范围了。这是不是把“鉴识”的范围过于扩大了?正如浦起龙的解释,《鉴识》的主旨是“篇首论鉴古不明之失”。那么“鉴古不明”如何同“毁誉”“爱憎”相联系呢?即便如刘知幾所举二事:“三王之受谤也,值鲁连而获申;五霸之擅名也,逢孔宣而见诋。”这是“鉴人”之例,前者无充分事实可证,后者则均为春秋时事,均不足以证其说。何况刘知幾笔锋一转,写道:“况史传为文,渊浩广博,学者苟不能探赜索隐,致远钩深,焉足以辩其利害,明其善恶。”浦起龙解释此句说:“从鉴人擘归鉴史。”此处之“史”,当指史书。实际上,刘知幾语气的这一转折,是统领以下全篇内容的关键语句,即“鉴史”的确否,也是脱离不了“利害”和“善恶”的。总之,刘知幾把“毁誉”“爱憎”“利害”“善恶”等等同“鉴识”联系起来,似已违背了、甚至曲解了“鉴识”本来的含义。换言之,带着“毁誉”“爱憎”“利害”“善恶”意向之“鉴”者,又怎能得到“铨核得中”的“定识”呢!

困惑之二,是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载一遇乎!”这是否赋予了“物有恒准”某种神秘性,而又低估了人类的认识能力?以《史通·二体》篇所论,关于《汉书》《汉纪》是这样说的:“故班固知其若此,设纪传以区分,使其历然可观,纲纪有别。荀悦厌其迂阔,又依《左氏》成书,翦裁班史,篇才三十,历代褒之,有逾本传。”从东汉末年到唐初,其间“历代褒之”,何须“千载”?即以刘知幾再三推崇的《左传》一书,虽未能与《公羊传》《穀梁传》同时列为学官,但它在西汉末年却得到刘歆的重视,《汉书·楚元王传》记:“及(刘)歆校秘书,见故《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故尚书》皆列于学官。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这也不失为遇到了“鉴”有“定识”之人了,亦并非“千载一遇”。

我们还可以从刘知幾之后的“鉴史”之人与事中举出相关实例,以证上说之不诬。唐初,李延寿据《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撰成《南史》80卷,又据《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撰成《北史》100卷,深得时人国子祭酒令狐德棻的支持,“许令闻奏”,并获唐高宗为之作序,“《南史》《北史》,唐高宗善其书,自为之叙,叙今缺”。此可谓“鉴”之“定识”得其人了。降至北宋司马光著《资治通鉴》,引用群书而盛赞李延寿《南史》《北史》,称其为“近世之佳史”“叙事简径,比于南北正史,无繁冗芜秽之辞”,陈寿之后只有李延寿可以与之比拟。这样高的评价,也可视为“鉴”之“定识”了。而唐、宋只是两个相连接的朝代,也并非“千载一遇”。

中唐时期,史学家杜佑撰《通典》200卷,时人李翰为之作序,称赞《通典》“若使学者得而观之,不出户知天下,未从政达人情,罕更事知时变。为功易而速,为学精而要。其道直而不径,其文甚详而不烦。推而通,放而准,语备而理尽,例明而事中,举而措之,如指诸掌,不假从师聚学,而区以别矣。非聪明独见之士,孰能修之”(杜佑:《通典》书首,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又有时人权德舆评论《通典》说:杜佑“阅天下之文理,效先王之法度,著《通典》二百篇,诞章宏毅,错综古今,经代(世)立言之旨备焉”。上述李、权二人之论《通典》,可以看作是同时代人的“鉴”之“定识”,当无疑义。

这里,我们还可以以《史通》为例,进一步说明人们对于事物真谛的认识,远不像刘知幾说的“其唯千载一遇”之难。当《史通》面世之际,当世知名学者徐坚“深重此书,尝云:‘居史职者,宜置此书于座右’”。话虽不多,一语中的,分量极重,后人多引而用之。这是刘知幾和徐坚都不可想到的。

总之,对于事物的“铨核得中”,确是人们的认识活动中最深刻的反映,固有其难处,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甚至不是人们一时可以达到的;但若把这种认识即所谓“鉴”之“定识”夸张为“其唯千载一遇”,则一方面可能赋予事物本身以神秘的性质,一方面又低估了人们的认识能力,因而不符合人们认识世界(包括认识学术)的基本规律。准此,刘知幾的这一论断(命题)是不适当的。


二 “鉴”之“定识”是变动的发展的


退而言之,果如刘知幾所言,对于事物之“铨核得中”的“鉴”之“定识”是“其唯千载一遇”的话,则这一认识是一次性得到的定论。然而学术史表明:人们对于某一事物的“鉴”之“定识”,不是一层不变的。以刘知幾十分推崇的荀悦《汉纪》而论,说是荀悦“又依《左氏》成书,翦裁班史,篇才三十,历代褒之,有逾本传”。这是在称赞《汉纪》以编年体改著纪传体《汉书》的成功。“历代褒之”,自是极高的评价。唐代史家著《五代史志》(即《隋书·志》)时,进而评论《汉纪》,称它“言约而事详,辩论多美,大行于世”。这个评价比之于“有逾本传”更为具体而深入。而唐太宗对《汉纪》的评价则更加深了。唐太宗赠大臣李大亮(按时为封疆大吏)荀悦《汉纪》一部,并下书李大亮说:“卿立志方直,竭节至公,处职当官,每副所委,方大任使,以申重寄。公事之闲,宜寻典籍。然此书叙致既明,论议深博,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今以赐卿,宜加寻阅也。”这里,除了称赞《汉纪》在叙事和议论方面的长处外,还强调了它对于治国之道和君臣关系方面的示范作用。如此看来,所谓“鉴”之“定识”并非一次完成的,而是变动的和发展的。

上文讲到李翰和权德舆对杜佑《通典》的评价,可谓已达于极致。尽管李翰从治史的经世致用宗旨出发,讲得很透彻,权德舆从朝廷要员对《通典》的认识和运用出发,讲得很实际,也都没有把“鉴”之“定识”发挥完了。乾隆皇帝作为清朝一个最高统治者,他更看重《通典》“由‘食货’以讫‘边防’,先养而后教,先礼而后刑,设官以治民,安内以驭外,本末次第,具有条理,亦恢恢乎治国之良模矣”的治国理政思想,这是突出了《通鉴》中包含的治国理念的价值所在。即便如此,关于《通典》的“鉴”之“定识”,依然没有完结。史学家从历史编纂上评论《通典》,不仅充分肯定《通典》“统前史之书志,而撰述取法乎官《礼》”,做到“以典故为纪纲”,是中国“史部之通”的代表性著作之一,而且深入地揭示了《通典》在会通史文方面的创造性做法,“可谓穷天地之际,而通古今之变者矣。史迁之书,盖于《秦纪》之后,存录秦史原文。惜其义例未广,后人亦不复踵行,斯并记言记事之穷,别有变通之法,后之君子所宜参取者也”。从阐说《通典》的撰述主旨到指出《通典》在行政方面的参考,以至治国理念的轨迹,再到对《通典》之历史编纂上的创造性成就,每一评论都是在揭示《通典》的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都可视为“鉴”之“定识”,但它们确非一次可以做到的,由此可以证明,人们对某个事的认识达到“铨核得中”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而不仅仅是某一时限所决定的。

刘知幾《史通》的面世及流传,同样可以说明这一辩证发展过程。徐坚评论《史通》,说是“居史职者宜置此书于座右”,很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史通》的价值和重要性,这应是在“铨核”的基础上概括的结论。《旧唐书·刘子玄》传称《史通》“备论史策之体”,并指出“玄宗敕河南府就家写《史通》以进,读而善之”。这是肯定《史通》所述主要内容而兼之以唐玄宗“读而善之”为烘托,亦不失为正面之评价。按:《新唐书》卷一三二后论称:“自知幾以来,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这是同《旧唐书》的评论南其辕而北其辙,不足取。

尤为重要的是,明代学人给予《史通》丰厚的馈赠。学人张之象序《史通》,写道:刘知幾“既而以前代史书,序其体法因习废置,探其述作深浅曲直,分内外篇,著为评议。备载史策之要,剖击惬当,证据详博,获麟以后,罕覩是书”。这是第一次明确地指出《史通》之史学批评的性质及特点,把《旧唐书·刘子玄传》的评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继张之象后,有郭延年的《史通评释》序,称:“约而言之,考究经核,义例严整,文字简古,议论慷慨,《史通》之长也;薄尧、禹而贷操、丕,惑《春秋》而信汲冢,诃马迁而没其长,爱王劭而忘其佞,高自标榜,前无贤哲,《史通》之短也。然则徐坚所云‘当置座右’者,以义例言,良非虚誉;而宋祁所云‘工诃古人’者,以夸诩言,亦非诬善矣。”这是既肯定了《史通》之长,也指出了《史通》之短,但总的看来,还是意在推崇。明代,还有王惟俭在《史通训故》序文中写道:“余既注《文心雕龙》毕,因念黄太史有云:‘论文则《文心雕龙》,评史则《史通》,二书不可不观,实有益于后学。’复欲取《史通》注之。”尽管文中所谓“论文则《文心雕龙》,评史则《史通》”并非“黄太史”(按宋人黄庭坚)原话,但这两句言简意明的话,却加重了《史通》的分量。降至清代,浦起龙汲取前人研究成果,著为《史通通释》,关于《史通》的“鉴”之“定识”又发展到了新的阶段。

综上,可否认为,对于事物的“鉴”之“定识”,不可作绝对看待,而应作变动的、发展的看待,才符合人们对事物认识的基本规律,这种情况在学术史上屡见不鲜。


三 “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之原因种种


刘知幾提出的“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本是一个使人感到很有兴味的命题,但他说的“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年一遇乎”的论断,则把这一命题可能展开的空间大大压缩了。其实,这个命题也可作这样的表述:“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盖因人因时而异,然探得其主旨,庶近乎真。”如此,则命题可以展开的空间就大大开阔了。这样一来,所谓“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原因有种种,以下两种,是为常见。

第一,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因观察事物的视角不同,所得结论自然不同。刘知幾于《史通·鉴识》篇举张辅、王充评《史记》《汉书》之长短,正是这种情况。刘知幾写道:“逮《史》《汉》继作,踵武相承。王充著述,既甲班而乙马;张辅持论,又劣固而优迁。原注:王充谓(班)彪文义浃备,纪事详赡,观者以为甲,以史公为乙也。张辅《名士优劣论》曰:‘世人称司马迁、班固之才优劣,多以班为善。余以为史迁叙三千年事,五十万言,班固叙二百年事,八十万言。烦省不敌,固之不如迁必矣。’”考察王、张原文,王充始论班彪叙事(纪事详悉,义浅理备),而终落脚《汉书》为甲;张辅论司马迁优于班固者,除文字烦省,尚善恶与劝诫不同、造创与因循不同等。按:王充《论衡·超奇》篇谓:“班叔皮续《太史公书》百篇以上,纪事详悉,义浅理备,观读之者以为甲,而太史公乙。”此与知幾所引,略异。又,张辅所论马班优劣,称:“迁之著述,辞约而事丰,叙三千年事唯五十万言;班固叙二百年事乃八十万言,烦省不同,不如迁一也。良史述事,善足以奖劝,恶足以鉴诫,人道之常。中流小事,亦无取焉,而班皆书之,不如二也。毁贬晁错,伤忠臣之道,不如三也。迁既造创,固又因循,难易益不同矣……”此与历来称张辅仅注重文字多少为论,亦不相符。王充、张辅所论虽有交叉,但总的来看,王充强调《汉书》“纪事详悉,义浅理备”;张辅则突出烦省不同,造创与因循有别,他们观察、比较《史记》《汉书》的视角不同,自然结论有异,二者比较,难得确定“鉴”之定识。

自王充、张辅以后,关于马班优劣的问题,聚讼千余年,莫衷一是,主要原因即在于论者视角不同而结论歧义。清人浦起龙对此有很好的总结,他写道:“从来称良史者莫如马,其次莫如班……顾其间异同得失,论者纷纷,窃以为二书固亦未可强同者。《史记》本为历代之史,《汉书》则为一代之史,体制不同。迁才高识超,不拘拘于绳墨;固言必矩度,有阡陌可寻,其格力不同。迁多愤时嫉俗,感慨寄托之辞,而固则但取中正无疵而已,其意致不同……”他在这里指出了二书的“体制不同”“格力不同”“意致不同”,故“未可强同者”,据此,可知浦起龙对《史记》《汉书》二者的主旨、内容、形式理解之深,以及发论之精辟。当然,浦起龙并非折衷主义者,他指出:“总之,固欲以整齐胜迁之诙谲,不知固之所言,皆迁之所知,而迁之所言,恐多固所未知者焉。”这几句话,道出了马、班在历史见识上的差距了。

第二,对于同一事物,不同时期的人也会产生不同的认识。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国的历史在历史编撰上以谁为正统为例,试分析如下。陈寿著《三国志》,以魏称纪,蜀、吴均称传,显然是以魏为正统。陈寿本是蜀人,但后来成为西晋史官,晋承于魏,魏为正统,西晋自亦合于“正统”。对于陈寿来说,如此处理是极为自然之事。然东晋史家习凿齿著《汉晋春秋》,“起汉光武,终于晋愍帝(按即西晋末帝)。于三国之时,蜀以宗室为正,魏武虽受汉禅晋,尚为篡逆,至文帝(按指司马昭)平蜀,乃为汉亡而晋始兴焉”。这是不承认魏为正统,而蜀继汉为正统,晋又继蜀,当为正统。除《汉晋春秋》持此观点外,习凿齿临终前上疏晋孝武帝司马曜,首言正统一事,写道:“臣每谓皇晋宜越魏继汉,不应以魏后为三恪。而身微官卑,无由上达,怀抱愚情,三十余年。今沉沦重疾,性命难保,遂尝怀此,当与之朽烂,区区之情,切所悼惜,谨力疾著论一篇,写上如左。愿陛下考寻古义,求经常之表,超然远览,不以臣微贱废其所言。”这是习凿齿所著之论的序文,由此可见其以蜀为正统之观点的执着。习凿齿去魏晋之际的政治形势稍远,故有此论。

北宋司马光著《资治通鉴》,关于魏晋史事的纪年,采用了陈寿《三国志》以魏为正统的观点。司马光为了说明这样做的原因,在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蜀国汉中王称帝,改元章武等史事之后,作长篇“臣光曰”,阐明他关于“正统”的认识和处置缘由。司马光写道:“是以正闰之论,自古及今,未有能通其义,确然使人不可移夺者也。臣今所述,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非若《春秋》立褒贬之法,拨乱世反诸正也。正闰之际,非所敢知,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壹九州,传祚于后,子孙虽微弱播迁,犹承祖宗之业,有绍复之望,四方与之争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其余地丑德齐,莫能相壹,名号不异,本非君臣者,皆以列国之制处之,彼此钧敌,无所抑扬,庶几不诬事实,近于至公。然天下离析之际,不可无岁、时、月、日以识事之先后。据汉传于魏而晋受之,晋传于宋以至于陈而隋取之,唐传于梁以至于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宋、齐、梁、陈、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年号,以纪诸国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昭烈之于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亦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后,是非难辨,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司马光在这段文字中,明确讲到“昭烈(按指刘备)之于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云云,也是在说明不以蜀为正统的一个原因。胡三省对司马光的这段话,作了10个字的概括,即“温公纪年之意,具于此论”,可谓一语中的,所谓“纪年”即与正统相关联。

南宋朱熹作《资治通鉴纲目》,改司马光所为,赞同习凿齿观点,复以蜀汉为正统。如其目录书为:  

“第十四卷,凡十九年,起己丑汉献帝建安十四年,尽丁未汉后主建兴五年”;

“第十六卷,凡二十七年,起汉后主延熙十六年,尽己亥晋武帝咸宁五年”。

文中“汉后主”指蜀国刘备之子刘禅。从目录的编次,可见东汉—蜀汉—西晋,反之,西晋承蜀汉,蜀汉承东汉,这就排除曹魏的正统地位。

对于陈寿、司马光与习凿齿、朱熹的两种不同的正统观,章学诚从他们所处的不同时代作出合理的解释,他分析道:“昔者陈寿《三国志》,纪魏而传吴、蜀,习凿齿为《汉晋春秋》,正其统矣。司马《通鉴》,仍陈氏之说,朱子《纲目》又起而正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应陈氏误于前,而司马再误于其后,而习氏与朱子之识力,偏居于优也。而古今之讥《国志》与《通鉴》者,殆于肆口而骂詈,则不知起古人于九泉,肯吾心服否耶?陈氏生于西晋,司马生于北宋,苟黜曹魏之禅让,将置君父于何地?而习与朱子,则固江东南渡之人也,惟恐中原之争天统也。诸贤易地则皆然,未必识逊今之学究也。”对于这一关于历史编纂上“正统”处理的戏剧性地变来变去的做法,章学诚从史学家处于不同时代而有不同见解的原因作了高屋建瓴的解释,中肯之至。这也正是他的史学批评方法论的具体运用。他说:“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文辞也。知其世矣,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遽论其文也。”章学诚评论事物的方法论,就是在今天,也不失其可以参考和借鉴的意义。

世上事物的形态和本性繁多,共同社会环境中或不同社会环境中的人们认识、判断事物的方法、视角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其结论可能千差万别,故“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是很自然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社会中的不同素养、才识及敏锐程度的人,时时都是存在的,因此,对于认识、判断某一事物的形态和性质,一般不会“世无其人”,以致于“其唯千载一遇”。当然,鉴识不是无条件的,除了社会条件,人的素质、才识和敏锐也是不可缺少的,不言而喻,在这方面都占优势者,其鉴识能力自亦较强。

《史通·鉴识》篇还给读者留下一则人生哲理的信条,即:“夫人废兴,时也;穷达,命也。”刘知幾说的这个人生哲理,前半句是近于唯物的,而后半句则是完完全全唯心的。前半句说人的“废兴”与“时”有关,即与历史条件、社会环境有关。为什么这是“近于”唯物的呢?因为这里没讲到人自身的作用。其实,人的“兴”与“废”,除了历史的或社会的条件外,人的努力与否和奋斗与否同样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说,只有具备努力上进和奋斗精神的“人”,才可以“兴”。至于后半句讲“穷达,命也”,这是把人的“穷达”进退,完全交付给“命”了。“命”是什么?是冥冥之中超现实的安排,是排斥了一切物质条件和人的主观因素的命定论。这就不仅否定了人之所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也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四 结  语


说到底,鉴识是人的一种认识活动,一是不应把它神秘化,二是要把握这一认识过程的各种条件和要素。《史通》一书,问世于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年),是中国史学上较早的一部史学理论著作,它以批评见长,故也称为史学批评著作。理论往往产生于批评之中,二者兼之,当属常理。书中提出的一些理论问题,如史学的功用(《史官建置》),史家作史态度问题(《直书》《曲笔》),历史撰述体例的重要(《序例》),史学审美问题(《书事》),等等,都亟具参考价值和理论意义。但此书也有两点值得注意之处,一是重体例而拘泥于体例,如批评司马迁不应为项羽立本纪、为陈涉设世家;二是偶有言之过当之论,如本文所述。然全书仍不失为中国古代优秀史学遗产,在世界史学上亦属罕见,堪为构建中国历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宝贵资源之一,当无疑议。


END


作者瞿林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原文载《史学月刊》2023年第9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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