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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想云||郭沫若国民生存论史学思想初探——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为中心

谢想云 史学月刊
2024-09-13

作者简介


谢想云,四川文理学院助理研究员

原文载《史学月刊》2023年第10期,注释从略。


郭沫若于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在整个中国史学发展史尤其是在中国现代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意义。学界对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研究成果很多,评价也非常高。白寿彝认为,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是“中国史学史上第一部试图以马克思主义解释中国历史发展全过程的著作”(白寿彝:《史学概论》,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4页)。陈其泰认为,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是“最早尝试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的历史实际相结合、用唯物史观来指导历史研究的开山之作,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过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真正建立”(陈其泰主编:《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成就》,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39页)。史学史学者大多充分肯定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作用及实践意义。此外,也有学者从郭沫若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历史学的政治功能、历史人物评价、农民战争史以及影射史学等角度,探讨了郭沫若“人民本位”的史学思想,但很少有学者宏观地从整个中国史学发展历史长河和史学范式演变的高度揭示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真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本文依据1930年上海中亚书局出版的初版《中国古社会研究》,从历史书写对象、历史书写核心内容、历史评价标准三个方面,简略地探讨郭沫若国民生存论史学思想,并揭示其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意义。


以社会底层的人为历史书写的对象

郭沫若是在批判封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国民尤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作为历史书写对象的史学主张的。他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中说:“中国的社会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经二千多年,所有中国的社会史料,特别是关于封建制度以前的古代,大抵为历来御用学者所淹没、改造、曲解。在封建思想之下训练抟垸了二千多年的我们,我们的眼睛每人都成了近视。”(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序》,上海:上海中亚书局1930年版,第2页)在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之下,学者只是把封建皇朝兴衰更替、把处在社会上层的政治精英作为历史书写的对象,而处在社会底层从事日常生产活动的普通民众却被遗忘或视而不见,关于国民的社会史料也被学者们改造、曲解甚至抹灭。郭沫若多次强调“清算中国的古代社会”,首先就是要清算旧有的史料、旧有的解释,剥离出关于普通民众的文字史料,民众生存、生活、生产的历史遗迹,重新书写生活在华夏大地上的普通民众的历史,描述他们作为“人”的觉醒历史过程。郭沫若认为,这种以“国民生存”为本位的历史,不能假诸他人之手来完成,而必须由“中国人一手包办。事实是中国的史料,中国的文字,中国人的传统生活,只有中国人自身才能更贴切地接近。我们要把中国实际的社会清算出来,把中国的文化,中国的思想,加以严密的批判,让你们看看中国的国情,中国的传统,究竟是否两样”(同上,第5~6页)。他在写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时,依据包含有民众生存处境、组织结构、社会变革、思想变革等文字记载的《周易》《易传》《诗经》《尚书》,选取其中能够反映生产状况、劳动工具、日常器物、土地归属、用牲用奴隶情况、产业变更及发展方面的材料,并与卜辞彝铭材料相印证,作为史料基础,叙述民众的生命存在和生命活动状况。


在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我们看到的是各类被作为“人”来看待的人:游牧的人,渔猎的人,牧畜的人,庶殷顽民,小人农奴,黎民邑人,作为服徭役者、工人和战时军人三位一体的奴隶,演化中的农夫,被压迫的行人,从事贸易的商旅,闲游的女工等。这些社会底层民众成为郭沫若历史书写的主体对象。即使有时书写旧时贵族、没落官僚,也只是或者为了与处于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存状态形成对比,或者为了与新兴有产者的生存状况形成对比,展示其没落的生存生活表象、思想心理变化历程等,揭示社会底层的“小人”上升为“富人”,成为新有产者的根本原因。从郭沫若笔下论述的主要对象可以看出,这里的国民主要指被压迫、被支配的民众,显然不涵盖支配阶层。这就跳出了以往只记载皇朝更替、上层精英统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历史书写方式,初步实现了真正“用人的观点来观察中国的社会”(同上,第2页)之史学理想,从而开启了中国国民生存论史学发展之路。


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郭沫若用大量笔墨描述底层民众作为“人”觉醒的程度及其日常生活生产状况,他们称呼之由来、名称之演变的过程。首先,论证了处在集体无意识阶段的氏族人的生存状况,包括母系社会中群婚的普遍性、渔猎的场景、男性牧畜的状况;详述了向父系社会演变过程中,畜牧日渐发达,农业开始萌芽,男子发展成畜牧及农业的主力军,从而揭示了母系氏族人转变为父系氏族人的深层次原因及其具体表现。其次,论证了作为像牛马一样的工具性存在的“人”产生的原因及其表现:人的劳动价值的发现,战俘不再被杀死。例如,殷人被征服后,一部分被作为牺牲,一部分成为了可以作为财产被继承、转送和身份世袭的生产奴隶,被称为蠢殷、戎殷、庶殷、殷之顽民、庶民、蠢人、宋人、庶人、人民(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16、133~135、297~298页)。蠢人、顽民之类名称是周人对被俘虏的殷人的一种蔑称。又如,早期归化的少数民族被称为黎、黎民、群黎,他们平时做农夫百工,在战时当兵当夫(同上,第16、135~137页)。郭沫若描述了当时这些归化黎民的生活困境及表现。这些黎民其实就是早期被华夏民族打败并征服的少数民族,战败的整个少数民族沦为世袭奴隶后,最终整个民族逐渐从历史中消失了。再如,被称为刑人、臣妾、僮仆的家生奴隶,从事贸易的行人、旅人,他们都是根本上“失去人的资格”的被统治者(同上,第53~56页)。庶民、黎民、刑人等虽然称呼不尽相同,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所处阶层是大抵相同的,都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是名副其实的奴隶。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郭沫若用大量实例诠释了“大人君子是支配阶级,小人行人是被支配阶级”(同上,第55页)。对一般的平民称为小人、民,对被征服的原住民称为邑人、行人。小人、邑人、行人社会地位稍高一些,但也是处于被支配的阶层。最后,论证了作为“人”的独立存在的意识的觉醒过程及其表现。郭沫若详述了被压迫农奴转化为农夫、行人转化为新有产者、自耕农的出现等。在他看来,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是这些原本在根本上“失去人的资格”的人觉醒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的根本原因。


据笔者对《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所使用词汇的不完全统计,被支配阶层在书中的称呼种类近三十种,它们主要作为郭沫若历史描述或举例的对象出现。相比之下,支配阶层在书中的称呼就只有君子、百姓、贵族、奴隶主、新有产者等8种,而作为郭沫若历史论述或举例的对象却只有寥寥数处,且基本是为了与被支配阶层形成鲜明对比才成为例子的。郭沫若说:“阶级在理论上是必然存在的,而事实上也是公然存在的。经文里面除上举政治上的位阶——天子王侯等之外,还有一般的抽象的社会上的阶级,那就是大人君子和小人。”(同上,第53页)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关于大人君子(支配阶层)的生命存在和生命活动状况及其变迁,郭沫若几乎没有着墨,这是符合整部著作对历史书写对象设定的原则的,即把社会底层民众作为历史书写的主体对象。


以社会底层人的生存状况为历史书写的主体内容

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理论指导下,郭沫若放弃了封建时代御用学者惯用的历史书写方式,转而书写下层民众生命存在和活动过程的历史、日常生活变迁过程的历史、现实生产发展过程的历史、思想观念进步过程的历史、作为“人”的意识觉醒的过程的历史等,从而在历史书写内容上把中国史学引入了国民生存论史学的发展轨道。


郭沫若之所以依据《易经》《易传》《诗经》《尚书》、卜辞彝铭等撰写《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些史料“大抵是一些现实社会的生活。这些生活在当时一定是现存着的。所以如果把这些表示现实生活的文句分门别类地划分出它们的主从来,我们可以得到当时的一个社会生活的状况和一切精神生产的模型”(同上,第33页)。这些先秦典籍、卜辞、彝铭是不同时期不同作者创作的,其内容反映了古代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存现实日常民生疾苦、民众悲欢离合、思想思维精神变迁以及民智发展状况等,郭沫若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纳、总结演绎,描绘出了从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知有父而不知其母的人的集体无意识存在,到像牛马一样作为牺牲和会说话器物般的“非人”存在,到怀疑人格神、阶级意识初步觉醒、作为“人”的初步觉醒,再到民智日开、作为“人”的独立性之发现的演进过程,论证了社会底层民众不同的存在状态的变迁过程,并通过“锄头考古学”力量,利用殷周卜辞的记载和周金彝器的记录及对甲骨文字的诠释解读,进一步对社会底层民众的现实生存生活生产状况、思想观念变迁情况、作为“人”的觉醒程度和独立存在之发现过程进行详实且充分的印证。


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书中,郭沫若分别介绍了《易经》《诗》《书》、卜辞彝铭记载的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存生产生活之状况,描述了他们从事渔猎、牧畜、商旅、耕种、工艺等生命活动状态及变迁过程。在原始时期,因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为了整个部落人群的生存,人们不得不从事渔猎活动,这个时候“人类还在自给时代,工艺似人人所必为,还没有成为独立的生活手段”(同上,第41页),渔猎活动是当时人作为一种必需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存在的。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发展,“男子在渔猎中发现了牧畜的手段,拥有了牧畜的牛羊,出现了农业耕种”(同上,第113页),产生了个人拥有牛羊私产,标志着私有财产的出现,随之也产生了王侯、官宦、民众、刑人等不同的阶层,国家雏形开始初现。但是,当时“所谓国,其实仅仅是一个大宗,或小宗,所以动辄便称万国万邦”(同上,第47页)。这些万国万邦的酋长或军事首领发动战争,用战俘作为人牲进行祭祀或赏罚,奴隶由此萌芽。随着对渔猎的区域、时间、装备、次数、兽类种类、数量及品质等,以及对作为牺牲使用的兽、牧、畜类数量之多和混乱滥用等现象的考察,分化出了专门从事牧畜养殖的奴隶和从事农业耕种的民众,这时渔猎活动不再是所有人的生命活动方式,而是成为了支配阶层的一种娱乐活动。郭沫若通过对《易经》的分析,说明“渔猎已成游乐化,而牧畜已久经发明”(同上,第35页);通过对卜辞象形文字的解读,并利用彝铭的记载,郭沫若印证“渔猎确已成为游乐的行事,牧畜已有奴隶担任的痕迹”(同上,第237页)。总之,当时“牧畜已有用奴隶担任的痕迹,用奴民牧畜是有存在的可能性的,牧畜用奴隶经营”(同上,第243~245页)。郭沫若还从衣履着装和器具使用等种种迹象,证明当时牧畜和农业的经营是依靠沦落为社会底层的奴隶来完成的。在该书第四篇“周金中的社会史观”中,郭沫若通过大量彝铭记载作为例子论证上述观点,指出:“以上诸例,可知土地可以任意分割,而耕种土地的人为臣仆俘虏。”(同上,第303页)在生动地描绘出一幅幅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再到奴隶社会变迁历程中的人们生命存在和生命活动图景的基础上,郭沫若认为,那时的“人类还在自给时代……工艺是让奴隶童仆专攻,不为君子(当时的贵族)所挂齿”(同上,第41页)。总之,牧畜产业、土地耕种异化为奴隶、农奴的生命活动方式,而对于君子贵族来说则是一种娱乐手段。


人的生命存在的工具价值特别是生产工具价值的发现,是人发展为全面而自由的人这一漫长历史过程中的必需环节。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书中,郭沫若论证了奴隶制产生的根源。他认为,奴隶的出现,奴隶制的产生,是因为原始末期人们发现了战败的战俘除了作为牺牲之外的其他多种价值,如作为生产工具的价值、作为生活工具的价值、作为闲暇娱乐工具的价值、作为开垦土地的工具的价值、作为工事徭役的工具价值等,于是战俘便不再被杀掉作为祭祀的牺牲,而是作为有多种价值的工具存活下来。郭沫若说:“人的生产价值老早发现了,结果是用到了颓废了的生产上去,奴隶制度便产生出来。奴隶便成为财产,成为可以买卖的商品。”(同上,第53页)没有独立生存之权利的奴隶,开启了“人”作为牛马的时代。郭沫若通过《诗经·七月》中描述农夫生活的诗,展示了农奴们一天到晚、一年四季的悲惨生活状况。农奴们平时定期要到公家义务做工,闲时从事徭役及土木工作,战时服兵役随军出征。通过《楚茨》《信南山》《莆田》《豳颂》提供的材料,郭沫若描述了当时农夫的收成被公子榨取来供祭祀享乐,以及农人的生活劳动场景及被欺骗、被监视、被愚弄的凄惨状况。通过《大田》等反映小农生活的诗,郭沫若论证了农夫一面要在公田上辛苦劳作,一面要开垦私田供自己生活,而没有劳动力的人生活会更凄惨,甚至沦为乞丐。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被战败的庶民、庶殷害怕被屠戮而甘愿成为奴隶的心理变化,可以看到黎民的生产生活状态及消失的过程,可以看到战俘被统治者严苛管理和区别对待的情况,可以看到连年征战的士兵返回村中后所面对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凄惨场面及无奈情绪。正是这些历史场景,奴隶作为生产、生活、享乐、徭役、战争等工具的价值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示,但是,历史的吊诡之处在于,恰恰是在实现自身工具价值的过程中,作为奴隶的“人”开始觉醒了自身作为“人”的意识。


在书中,郭沫若论述了社会发展引起的人的阶级意识的觉醒,旧时贵族的逐步破产、新有产者勃兴等社会关系发生的新变化。在被作为具有某种价值的工具而利用的过程中,奴隶或农奴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认识到那些“坐食”者所居住的城池宫殿、所行的道路、所乘的车舆驷马、所穿的衣服及庖厨仓廪都是由他们修建、饲养、剪裁制作、供奉烹饪的,但是他们自己却居无定所、无车无马、无衣无褐,于是不甘心地逃走了,逃走后发现世上并没有乐土,于是又起来“革命”,赶跑统治者,最终的结果是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旧的支配阶级逐渐崩溃,新的支配阶级逐渐由被支配的阶级抬起头来”(同上,第186页)。郭沫若共选取了《诗经》中的12首诗,描写破产的旧贵族人数激增,过着吃不饱穿不暖、养不起家、结不起婚的悲惨局面;对比描述了由小人、奴民、邑人转化而来的新有产者,过上了有钱有车、有房有田、担任官职、居于上位的生活。这时刑罚及爵禄买卖成风,民智日开,工商业、农业日渐发达,出现了新有产者与旧时贵族联姻的情况。郭沫若指出,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次的原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了更高的一个阶段,社会上的阶级关系和思想的表现都会发生重大的变革”(同上,第196页)。郭沫若从生产生活、宗教艺术、思想观念等层面描述了奴隶制转向封建制过程中,社会底层民众被愚弄、被欺骗甚至被毁灭的悲惨生活。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民众,认识到不管自己如何恭顺祭祀上天鬼神祖宗,都不能够为自己消灾解难,改变自己被压迫被剥削被压榨的命运,从而萌生了对这些上天鬼神祖宗的责骂、怀疑及否定,认清了鬼神不过是支配阶层创造出来欺骗麻痹他们的一种手段或工具而已。通过对底层民众这种觉醒过程的论述,郭沫若写下了“中国人用不着天堂,用不着地狱。鬼是人的延长,权力可以长有,生命也可以长有”(同上,第60页)的惊世名言。社会底层民众一旦理解了这一道理,就会立刻觉醒到自己也是一个有生命的活生生的“人”而独立存在的,理应将自己作为“人”的存在权利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于是便纷纷起来为争取自己的生存主动权和自主权而进行不懈的斗争。社会底层民众从作为“人”的生存意识的觉醒,发展成为争取这种作为“人”的生存权利的历史自觉行动,最终导致为生存权和自立权之革命,把中国社会从奴隶制推向封建制。


以“人”的发展和生存状况的改善为历史评价的标准

郭沫若在选取《易经》《易传》《诗经》《书经》、卜辞、彝铭中的道理、故事、思想作为论证中国古代社会发展演变过程的史料时,站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视角,以“人”尤其是社会底层的人的生存状况的改善和人类的发展进步作为历史评价的标准。


郭沫若之所以选择《易经》《易传》作为史料,是因为在他看来,“易经的产生是在革命时代,易传的产生也是在革命时代,不过易经的时代是无差别的社会中产生出阶级的时候,易传的时代贵族的臣仆革贵族的命的时候”(同上,第71页)。他从生产工具的不断进步引起社会的变革、思维观念的提升引起对折衷主义的批判、宗教思想的改变促进作为“人”的意识的觉醒、社会关系的变革促进人类的进步等方面,论证了中国古代社会民众民智之提升、民众社会地位之改善、民众历史意识自觉之养成等,并以此作为历史评判的尺度和基本标准。他认为,能够教化民众、为民众谋福祉、增进发展民智、改善民众社会地位、提升民众历史之自觉的,就是进步的,就是需要书写的,反之就是退步的,无须书写的。根据这样的历史评价标准和原则,郭沫若选取来作为史料的,都是能够反映变革中的社会底层民众的生产生活状况之改善方面的辞句。


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郭沫若论证了时代发展过程中,生产工具从石器时代、到青铜器时代、向铁器时代的推移,社会产业也随之从渔猎、到畜牧及农业、向手工业及工商业发生变化。郭沫若指出:“一部工艺史便是人类社会进化的轨迹。人类进化史的初期是由石器时代而金石并用时代而青铜时代而铁器时代。”(同上,第295页)在《诗经》《尚书》中,记载男子只有自己的猎具——弓矢。但是,在渔猎中,原始先民逐渐发现了不必冒险去狩猎就可以获得肉类食物的牧畜手段,拥有了可供牧畜的牛羊,结果导致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奴隶的产生(同上,第113页)。这种改变推动了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进化,促使了农业的萌芽,但起初还不发达,“在周代的先王如太王、王季、文王都是要亲自下田的”(同上,第123页)。后来,随着青铜器的广泛使用特别是铁器的出现,农业大规模地发展起来,渔猎甚至田间耕作就成为贵族阶层的一种娱乐方式或仪式性活动。他写道:“在初期本是连国王也要下田的农业,不久便成为了奴民的专职。那种专门耕田的人后来成为了小人。从此便有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同上,第125~126页)随着民智日开,铁制器具战胜了青铜器,被广泛使用于各个领域,促使农业、工商业日渐发达,推动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一般社会产业的发展,农民便得到自然解放的机会,手工业渐趋独立化,商人阶级也急剧的抬头,于是纯粹的奴隶制完全溃败了。旧的组织已经脓溃、旧的思想也失掉了统治的权威,应该是新的组织下新的思想抬头的时候。”(同上,第214~215页)。因此,从渔猎工具的私有化、到青铜器的出现和广泛使用、再到铁器的出现并作为各种工具而战胜了青铜器,导致了从渔猎到畜牧、再到手工业、商业和农业等产业的改变,促使新的组织、新的思想不断出现,人类社会也随之不断进步,社会底层民众的处境也有所改善。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描述了民众的思想进步历程。在原始时期,民众是作为集体无意识的“人”的存在。在奴隶制和向封建制转变时代,民众起初迷信天帝、相信人格神存在,后来上升为对天帝责难、怀疑祖宗,这意味着民众已经觉醒了其作为“人”存在的意识。郭沫若指出,原始氏族人的宗教信仰是庶物崇拜和多神崇拜,以为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这是由于生产力极低下、思想蒙昧而自然发生的,普通民众的生产劳动行为及个人能力发展并不是自觉的。父系社会末期,宗教信仰转化为相信上帝永存、灵魂不灭和祖先崇拜,这是由于私有财产的产生,支配阶级为了财产私有合理化、生命长有化而人为创造出来的。新兴的支配阶级要使自己的支配合理化,要使自己的支配权恒久不变,所以创造出一个合理的至上的神出来(同上,第92页)。奴隶主创造出了一套严整的神权政治系统,使得行人、小人、邑人等被统治阶层相信人格神存在的合理性,《易经》《诗经》《尚书》等先秦典籍中的材料就印证了被统治阶层相信只有恭顺、不狂妄,才能平安得福,否则将受到天谴、生病、短命、祸从天降的思想。在向封建社会转变过程中,民众的宗教思想发生改变,出现了对天的怨望责骂、彻底怀疑和对祖宗崇拜的动摇,批判其吃人钱财却不与人消灾,从而产生愤懑的厌世及享乐思想,“被否定的人否定自己的被否定,下层民众从消极一面不归罪于天,而归罪于人,最终把‘人’找到了”(同上,第172页),社会底层民众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的意识也逐渐觉醒了。郭沫若通过《秦风·黄鸟》以人殉葬成为了问题,《秦誓》全篇重点更是放在人上、强调人的价值等,论证了社会底层民众发现人的独立性之真实过程,揭示了民众自觉其为“人”的自我觉醒、自我发展过程。


在民众生存处境变迁方面,郭沫若认为,原始氏族关系并不是人类生存理想的社会关系,人剥削人、人压迫人、人支配人的关系的出现是人类发展进步的表现。他多次指出“私有财产制的成立,奴隶的使用,阶级的划分,帝王和国家的出现。这儿是文明的开始,然而也是人榨取人的悲剧的开始”(同上,第5页)。生产力的发展、阶级矛盾的出现、阶级对立关系的产生,反映了人类生存状况的改善,也标志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开始。他说:“所谓国家、所谓礼仪,也不过是建设在上下的对立上,阶级的对立上。”(同上,第77页)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社会的秩序,统治阶级创造了一套礼仪,国家在内涵和外延上是和奴隶制王朝一样的,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就顺理成章地发展起来了。“国家的基础是建立在阶级的对立上。那时的阶级国家显然是奴隶制的组织,支配者即为奴隶所有者。”(同上,第56页)这时,被压迫阶层奴隶相较于原始氏族人的生存处境显然是提高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私田耕种的广泛出现,奴隶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对其作为“人”的意识开始觉醒:“宗教思想的动摇,特别是那儿的人的发现,那便是这阶级意识觉醒的反映。”(同上,第178页)奴隶们意识到自己虽然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却与奴隶主作为“人”在存在形式上显然有天壤之别,奴隶阶级为了争取作为“人”的独立自主的生存自由权,开始了剧烈的社会革命,旧的支配阶级逐渐崩溃、破产,新的支配阶级逐渐勃兴,社会底层民众作为“人”的存在性得到肯定和认可。社会关系再次发生的变化,作为被统治的阶层农夫拥有了作为“人”的独立生存权。由此,郭沫若向我们描述了一幅从懵懂的原始氏族人、到作为工具存在的奴隶、再到有独立生存自由的农民演变中,被统治阶层作为“人”的觉醒过程以及生存处境逐步提升的过程的历史。


余论


10年前,笔者在一篇纪念梁启超《新史学》发表110周年的文章中提出对于中国史学的如下认识:中国史学本质上是生存论史学,一部中国史学史就是生存论史学发展史。古代中国史学表现为王朝生存论史学,进入近代,梁启超的“新史学”从理论或思想上实现了王朝生存论史学向民族-国家生存论史学的转型(参见周祥森、谢想云:《中国生存论史学的现代转化——梁启超批判中国传统史学的再认识暨纪念〈新史学〉发表110周年》,《史学月刊》2012年3期,第93~105页)。在梁启超“新史学”思想的影响下,民族-国家生存论史学成为民国初期史学发展的主轴线。1930年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发表,无疑标志着中国生存论史学开始从民族-国家生存论史学向国民生存论史学的根本性转变,意义深远。


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郭沫若向我们呈现了一种以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命存在和生命活动为历史描述、历史再现的主体对象和核心内容,以下层民众生命存在和生命活动状况的改善和人之作为“人”的自我意识觉醒程度为历史评价标准的国民生存论史学范式。但是,毋庸讳言,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所开创的国民生存论史学范式有其时代的局限。从历史书写对象、历史书写核心内容、历史评价标准来看,郭沫若所描述的国民还只是作为抽象的“人”而存在的,即作为“阶级”存在的“人”,尤其是作为被统治、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而存在的“人”,不具有“阶级”代表性或者“阶级”意义的“人”,并不在这种史学范式的历史研究与历史书写的对象范畴之内。因此,从中国生存论史学发展历程来说,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只能说初步开启了向国民生存论史学的转变历程。


1930年3月上海联合书店初版《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同年4、5月经过两次修订再版,最终由《序》《解题》《导论——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和《周易的时代背景与精神生产》《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的反映》《卜辞中之古代社会》《周金中的社会史观》等4篇正文,《殷虚之发掘》《由矢彝考释论到其他》《附庸土田之另一解》《矢令簋考释》《明保之又一证》《古今中有称男之二例》《古代用牲之最高记录》《殷虚仍无铁的发现》《夏禹的问题》《旧玉亿有百万》等10篇追论及补遗组成(详见蔡震:《〈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及版本的几个问题》,《郭沫若学刊》2010年2期,第39~43页)。上海中亚书局原文复刊了上海联合书店1930年5月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在这一个版本中,郭沫若在“卷首加了一个较为详尽的目录,有新的材料和意见,足以补本书之缺,订本书之误者,我附加了六项在这后边”(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三版书后》,上海:上海中亚书局1930年版,第2页)。他最终利用最新考古发掘发现、铜器铭文卜辞考释、甲骨象形文字解析等地上地下史料,对夏、殷、周时期的社会组织结构、习俗民风、官制体例、附庸土田耕种、用人为牲数据、铁的发现与使用等进行辨析和修订,以确定夏、殷、周时期所处时代的社会发展阶段,展现整个社会发展的真实状况,故追论及补遗了10篇文献。通过序、解题、导论和最后追论及补遗的讲述,更便于读者系统地了解中国古代社会普通民众客观真实的生存生产生活状态。


1947年4月上海群益出版社重印时,郭沫若将横排版改为竖排版。将每一篇前更为详实的结构及标题提到书前目录中,修改了部分标题,如将《周易的时代背景与精神生产》篇名改为《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展示了周易时期的民众的生存生活生产的场面。他按照“研究内容的时代先后”将《卜辞中的古代社会》《周金中的社会史观》提前作为正文的第一、二篇,将《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的反映》《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作为正文的第三、四篇。新增了一篇《后记》(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上海:上海群益出版社1947年版,第355~357页)。他指出,这“是一部划时期的作品,在中国的史学界似乎发生过相当大的影响。我用的方法是正确的,但在材料的鉴别上每每沿用旧说,没有把时代性划分清楚,因而便夹杂了许多错误而且混沌。隔了十几年,我自己的研究更深入了一些,见解也更纯熟了一些,好些错误已由我自己纠正。那些纠正散见于《卜辞通纂》《两周金文辞大系》《青铜时代》《十批判书》等书里面。尤其是《十批判书》中的《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那一篇”(同上,第355页)。他因为时代划分错误而删除了《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最后的结论这一小节。也就是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47版基本保留了原历史研究的对象、历史书写的内容及其展现的方式方法,删除了时代划分的相关结论,并按照民众惯用的竖排版阅读方式进行重新排版。这也正体现了郭沫若一以贯之的国民生存论史学思想,这种思想在当时史学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成为了一部划时代的作品。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修订成果《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放在了1945年9月重庆群益出版社出版的《十批判书》中的首篇,没有放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是因为虽然关于社会发展阶段及其上下限的划分结论有出入,但展示给国人的国民生存生活的历史场景和生产活动的变迁状况并没有出现错误,因此也就没有将《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放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


1954年9月人民出版社再次重印时,郭沫若将竖排版改为横排版,增加了一篇《一九五四新版引言》,同时把篇目次序调整为原初版的次序,这是因为:“初版的篇目,除《导论》《附录》外,是依据研究的先后次第排列的。因为只是一些初步的研究文字的汇集,不依照写作先后排列,便看不出研究路径的进展。因此,改还原样要比较合理一些”(郭沫若:《1954年新版引言》,氏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Ⅴ页)。再度改版的意义在于“用科学的历史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的草创时期的东西,它在中国古代的社会机构和意识形态的分析和批判上虽然贡献了一些新的见解,但主要由于材料的时代性未能划分清楚,却轻率地提出了好些错误的结论”(同上,第Ⅴ页)。他修改了个别标题,如将“原始共产制”修改为“原始公社制”,由此告诉人们原始氏族人并不是一种理想的人类生存方式,而是一种自然的、人类原始生存方式。他删除了诸如“中国的社会在西周的时候,刚好如古代的希腊罗马一样是一个纯粹的奴隶制的国家”(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上海:上海群益出版社1947年版,第18页)、“周室因农业的发达完成了由原始社会向国家组织的变革这在文献上表示得非常明确”(同上,第144页)等一些时代划分错误的结论。因变动太大,不便删除或修改的地方,则在每篇文章的最后添加了补注,书中新增补注44处及“后案”1处。这些新增补注主要从帝乙、帝辛的征战状况、百姓和岁及古王事之内涵、殷民为奴的认定、《周易》在思想分析上无误但在时代认定须改正、儒家“民智”到“愚民”变化之解读、铁器出现及使用时期的认定、土田附庸的辨析及井田制的发现、农夫开垦私田、人殉情况论证、甲骨象形文字的诠释、彝铭中屠杀奴隶记载等方面进行补注和解释,最新结论和见解可查看同时期郭沫若著的《奴隶制时代》等新书。郭沫若说:“再度改版着重在它的历史意义上,这是用科学的历史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的草创时期的东西,它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的分析和批判上贡献了一些新的见解。”(同上,第Ⅴ页)也就是说,用国民生存论的视角研究、解释和书写历史,反映中国古代社会民众的生活场景、生产变迁及生存改善的历史处境,也简述了帝王、百姓(指贵族)、古王等统治阶层的少部分活动,并肯定了其对人类发展做出的贡献。


郭沫若对《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几次大的修订,使国民生存论史学范式下的“国民”,不仅仅指向被压迫、被支配的社会底层民众,而且包括一般民众甚至“支配阶级”。这也正说明,郭沫若在初版《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展现出来的国民生存论史学思想具有明显的不成熟性,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不断完善。事实上,直到今天,中国史学依然走在郭沫若开启的国民生存论史学的发展道路上,中国的历史学者依然在郭沫若开创的国民生存论史学范式下进行历史研究和历史书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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