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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二批省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基〔2023〕350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审核推荐、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等程序,拟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先声药业有限公司等317家企业分别认定为2023年度第二批省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反映,联系电话:025-68788901。
附件:
1.2023年度第二批省四星级上云企业拟认定名单(南京地区)
2.2023年度第二批省三星级上云企业拟认定名单(南京地区)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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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裴玉蓉
审核:朱远林
发布:梁化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