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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版)孙文浩、张杰|高新区升级与制造业企业创新

CUEBJOURNAL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24-02-0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22年第1期

高新区升级与制造业企业创新

作者简介

孙文浩(1992—),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通讯作者;张杰(1972—),男,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使用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数据,利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研究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第一,省级高新区升级后,制造业企业私人研发投入水平平均增加约8 224元,对东部地区和本土制造业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尤为突出;第二,省级高新区升级引发的企业研发投入水平提高是促进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原因;第三,对于高研发强度和创新差距较小的制造业企业,省级高新区升级对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更加突出。 

关键词

省级高新区升级;企业创新;制造业;研发模式

投稿网址:http://journal.cueb.edu.cn一、问题提出“十四五”规划建议强调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尤其要“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国家级高新区是推动区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产业集聚载体。因此,如何利用国家级高新区的平台优势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成为政府与学术界高度关注的关键性问题。为推动国家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2009年科技部印发《关于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强调“要加快省级高新区升级工作”。因此,2009年之后便有大量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然而,已有文献缺乏对省级高新区升级创新效应的研究,高估了国家级高新区的创新效应。基于此,本文使用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数据,研究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二、创新之处
本文可能的创新贡献为:第一,研究视角方面,已有文献主要研究直接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与已有文献不同,本文重点研究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拓展已有文献的研究视角。第二,研究结论和价值方面,本文基于企业研发模式和创新结构视角,研究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从企业内部打开省级高新区升级对企业创新影响的“黑箱”,为政府如何利用“以升代建”的国家级高新区发展战略推动中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第三,研究数据方面,已有文献主要使用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国家级高新区的创新效应,本文使用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数据,该数据库目前是国内研究微观企业创新活动最为全面的数据库,包括9万家企业共30多万个随机抽样的企业样本,能够确保本文结论的可靠性。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文使用2008—2014年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数据,利用部分国家级高新区由省级高新区升级而来的政策事实,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研究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主要发现:第一,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并且对东部地区和本土制造业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更加突出。第二,从研发模式上看,相对于合作研发,省级高新区升级更倾向于促使制造业企业进行自主研发。第三,对于不同企业禀赋和创新结构特征的制造业企业,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其创新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点:首先,省级高新区升级后,制造业企业的私人研发投入水平平均增加约8 224元,新产品产值平均增加约72 894元,专利申请数量平均增加约4件,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平均增加约2件。因此,省级高新区升级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对于企业自主研发模式来说,省级高新区升级后,制造业企业自主研发水平平均增加约9 079元,尤其是东部地区或本土制造业企业,这种促进效应更加突出。对于合作研发模式来说,相对于东部地区,省级高新区升级对非东部地区制造业企业合作研发水平存在显著促进效应。省级高新区升级后,非东部地区制造业企业合作研发水平平均上升约207.00%。最后,对于Gap_Min型制造业企业,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而对于Gap_Max型制造业企业,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创新不存在显著的影响,符合一般均衡模型的结论。由此说明,对于创新差距较小的制造业企业,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其创新的促进效应更加突出。此外,本文结论表明,对于研发强度较强的制造业企业,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其创新的促进效应也更加突出。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提高非东部地区省级高新区的升级标准,加快推动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进程。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非东部地区,省级高新区升级有利于促使制造业企业进行合作研发,但从创新结果看,省级高新区升级对制造业企业的创新产出水平却不存在显著影响,甚至存在抑制效应。此外,非东部地区的国家级高新区主要由省级高新区升级而来。因此,从经济效益上看,非东部地区省级高新区升级,降低了制造业企业创新的投入产出转化效率,建议政府应提升非东部地区省级高新区的升级标准,以提升国家级高新区“以升代建”政策的经济效益。第二,应将产业创新结构纳入省级高新区升级标准,加快推动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省级高新区升级对Gap_Min型制造业企业自主研发资金投入和新产品产值的促进效应更加突出,有利于制造业构建以自主创新为内核的高质量创新发展模式,而对Gap_Max型制造业企业创新却不存在显著影响。因此,政府应鼓励以Gap_Min型制造业企业为集聚主体的省级高新区加快升级进程。第三,在省级高新区升级的过程中,政府应优化Gap_Min和Gap_Max型制造业企业的空间分布格局,构建“中心-外围”的制造业集聚形态。省级高新区升级有利于Gap_Min型制造业企业进行自主研发,同时有利于Gap_Max型制造业企业提升合作研发强度。因此,在省级高新区升级的过程中,政府应出台配套政策,促使Gap_Min和Gap_Max型制造业进行协同创新,大幅提升省级高新区升级的经济效益。

(全文刊发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第68—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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