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50元、记3分;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50元、记3分。
为助力全市“四城联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2017年6月开始,我市交警部门启动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查处到的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通过曝光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对查处的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还将通报车辆所在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列入诚信记录。
现将近期查处的38辆不礼让斑马线出租车和1辆公交车进行曝光:
出租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统计
公交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50元、记3分;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50元、记3分。
礼让斑马线
是法律义务
也是行为美德
是每一位驾驶员应该做的事情
尊重生命
请善待斑马线!
让主动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
成为一种常态和习惯
让我们共同努力
建设一个更文明安全、和谐有序的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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