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河南版居住证增加两项便利,“含金量”更高!
河南120万人持有居住证
2017上半年新制发居住证13.8万余张
自河南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有120万人持有居住证,其中新制发居住证13.8万余张。
先行一步
河南2016年底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015 年11月26日,国务院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居住证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公安部要求,2016年4月1日,时任副省长、公安厅长许甘露亲自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我省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关工作。
为推动《条例》规定落实到位,保障“含金量”,提升吸引力,省公安厅成立工作专班,做了大量的先期准备工作;同时根据我省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借鉴广东、河北等已出台居住证制度的省份经验,在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反复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并多次征求11个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修改完善。2016年11月31日,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14日,省公安厅正式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以维护在城镇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含金量”更足
河南版居住证增加两项便利
据了解,《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不仅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条例》,而且诚意更足,“含金量”更高。不仅对居住证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制作、发放、签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还统一了居住证的证件式样、材质,建立了省级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实行全省范围内的证件通用和统一管理;此外,河南版居住证扩大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国务院《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的基础上,增加了60岁以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和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两项便利。
完善配套措施
建立居住证持有人公共服务机制
为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公共服务和便利,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相继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已经在我省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教育部门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人社部门在就业创业和养老保险、住建部门在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和保障房建设、司法机关在法律援助、卫计部门在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都建立完善了服务体系。
明确职责任务
全省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为推进居住证的制发工作,省公安厅专门下发了《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居住证制度的职责任务,对暂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的条件、工作程序、具体办法、申领时限以及签注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确立了居住证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证件式样、统一使用登记、统一收费标准和市县制作证件”的工作制度,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确保工作平稳过渡等工作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省厅部署,结合实际制订一系列贯彻落实居住证制度、组织开展暂住人口登记和制发居住证的具体工作措施,以《实施办法》、《通知》、《操作规程》等形式下发执行,进一步明晰了具体工作任务。
来源:平安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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