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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缙云这路段将严查低速行驶,违规将罚200元
来源:丽水高速交警,原标题《@所有人,丽水高速交警即将严惩“低速行驶”的交通违法》
编辑:小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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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车主都有留意到,
所有高速公路都有限速的标准,
但却很少有车主留意到,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最低限速为60KM/M!
换言之,
高速公路龟速行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哦,
而且很!危!险!
考虑到大家的安全行车,
丽水高速交警今年要打击低速行驶啦~
丽水高速辖区近五年
发生53起死亡事故,
涉及低速行驶的有28起,
占死亡事故总量的52.08%,
典型案例:
2015年05月17日22时09分许,黄某驾驶浙C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S33龙丽温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遂昌青云岭隧道进口处时,追尾碰撞由蒋某驾驶的浙H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后方浙C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黄某和副驾驶黄女士当场死亡,后排乘客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蒋某驾驶的浙H重型半挂牵引车
车速在10公里/小时
明显低于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
相当于人的慢跑速度
低速行驶的货车
就像是一堵慢速移动的“杀人墙”
↓↓↓
2018年全年
从严查处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S33龙丽温高速:遂昌东至新路湾
G1513温丽高速:丽水(富岭)至石帆、青田至青田西(船寮)
G25长深高速:缙云至洪渡、塔石至赤石
上述路段是低速行驶的高发路段,因低速行驶引发的事故在上述路段占90%以上。
低速行驶罚200,记3分:
高速公路的设计最低时速为60公里/小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高速交警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7项,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行车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你支持高速交警查处低速行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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