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薇:心之所善,九死未悔——纪念文学所红学先贤王佩璋先生之一
彼得•盖伊在《施尼茨勒的世纪》中说:“忍受概括归纳也许很困难,但没有概括和归纳则无法想象。”当王佩璋先生煌煌百万言学术文字将被概括成和她的生命一样简短时,我要感谢红学同好们的包涵和忍耐。
儒家信奉“仁者爱人”,基督教思想强调爱他人,对他人行善事。但很多人有疑问,这些要爱的“人”到底应该是谁?哲学家们太抽象,文学家们要么激昂要么悲观。萨特说,要自己去选择。
历史呈现作人们可见的样子,则总是无数个选择之后的结果。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固学者之选,其中,“雄心摧于弱情,壮图终于哀志,长算屈于短日,远迹顿于促路”者,代有人在。然大浪淘沙,当世仍为学者们所记得、钦佩与纪念者,曰“心之所善,九死其尤未悔”。
这就是 “新中国培养出的第一代青年红学家”[1],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王佩璋先生。在她逝世五十年后的今天,红学界为了她勤奋严谨、坚持理想、不妥协不屈服的科研精神而不断有著述和文章凭吊与缅怀,其中最为详尽的要数张胜利先生的《魂系红楼——女性研红的先行者王佩璋》[2]一书。因此,我这里就不再对王佩璋先生的生平有所赘议。只想就其红学研究方面的问题略谈一二。
笔者有幸,忝为文学所一员。和王佩璋先生一样,也是女性。她是红学研究先驱,如今我也在做《红楼梦》研究工作。诸多相通之处,使我对她的研究倍感亲切和兴趣。
既为后代学人,虽不能略尽“咏世德之骏烈,诵先人之清芬”之责,然为人为学,当奉先辈之楷模。因而,其中赞同、否定、继承、发展,皆是纪念,内思、弘虑、永怀、琢磨,同为文章。
王佩璋先生在红学研究上的很多看法和结论直到今天都是不可动摇的定论,她对当代红学贡献卓著。我们如今写文章纪念她和她的学术,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都是在她原有的基础上的研究,都是沿着她的路前行,都是一种深切地缅怀与纪念。
文学所的红学“学派”与王佩璋先生的贡献刘世德先生在《初到文学所》中回忆:
1956、1957之际,在文学所古代室成立了“红楼梦研究小组”,小组成员有何其芳、胡念贻、曹道衡、邓绍基和我。有时开会也请王佩璋参加。
研究小组约定毎人写一篇论文。何其芳写了《论红楼梦》,我们帮助搜集了一些有关的资料,文章完成后,研究小组的同志们逐字逐句地进行了讨论。论文发表后,何其芳做东,请我们在五道口的同和居聚餐。
我和邓绍基合写了《评<红楼梦>是市民文学说》,发表于《北京大学学报》。胡念贻、曹道衡也各写了一篇文章发表了。这四篇论文,内容重点不同,有所分工,可以看做是一个系列。
从此时开始,我们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学派。在这个学派中,在曹雪芹家世、生平、交游以及红楼梦主题、人物形象、思想、艺术、版本等等方面,基本上有着共识。学派中人还包括本所的范宁、王佩璋等(但不包括吴世昌、蒋荷生)。何其芳说过,我们不搞宗派,但我们要形成一个学派。
”这是文学所红学研究的起点,也是文学所红学学派的开启。王佩璋即在这些开创者的行列,她的学术发现总是令人瞩目,很多结论不仅足以给当时的讨论划上句号,也为后世的研究开辟了正确的道路。
文学所红学学派有一个特点,即在几个重要红学问题上,有着共同的看法。如,支持“壬午说”、反对“丰润说”、反对“贾宝玉是‘新人的萌芽’说”等。
在那一时期里,王佩璋先生在文学所红学学派中显得出类拔萃,不断有新看法和新思路出现,尤其在一些争议很大的问题上,更是独辟蹊径。她更有一种最优秀学人的精神,即严谨勤奋、认真负责,这也是文学所老一代学人的共通之处。
比如,她给俞平伯先生当助手,为《<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写“校勘记”。学界称此书为“俞校本”,共分四册,其中最后一册是王佩璋先生的《改字记》。很多人可能都很奇怪,六百九十二页文字、一万两千多条校记,明明是“校勘”,怎么却叫“改字”呢?
刘世德先生解释说:“因为王佩璋觉得并不是把每一个字都进行了校勘,只是人为地挑选出其中的一部分文字校勘的,所以不应该称为‘校勘’,只能叫作‘改字’。”
她的这种操守与坚持,令人感喟不已。时至今日,她当年的研究方法和结论都依然是先进、有力、无可辩驳的。举一例说明:对文学所“红学学派”的前辈们有着共同看法的曹雪芹卒年“壬午说”,王佩璋先生的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曹雪芹的卒年,红学界主要有两种说法:
一是根据乾隆三十九年甲午(1774)的脂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而主张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一是根据敦敏的《小诗代柬寄曹雪芹》和敦城的《挽曹雪芹诗》,而主张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1764)。
当时支持“壬午说”者,俞平伯先生、王佩璋先生、周绍良先生、陈毓罴先生、邓允建先生、刘世德先生等;支持“癸未说”者,周汝昌先生、曾次亮先生、吴恩裕先生、吴世昌先生等。
从1928年发现甲戌本、胡适先生提出“壬午说”和1953年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提出“癸未说”始,执此两种看法者展开激烈论辩。虽然今天学界的意见基本上已经统一于“壬午说”,但持“癸未说”者尚有人在。而从始至终,能直击“癸未说”要害之第一人,非王佩璋先生莫属。
“癸未说”最主要的论据就是《懋斋诗钞》。周汝昌先生认为其中《小诗代柬寄曹雪芹》之前第三首诗题下注“癸未”,而他又强调《懋斋诗钞》中的诗是“按年编的,有条不紊”(《红楼梦新证》),所以,他断定《小诗代柬寄曹雪芹》亦作于癸未年,既然癸未年敦敏还约曹雪芹赏春,那当然卒于壬午年就不可能了,脂批在雪芹卒后十二年,可能误记一年。
在持“壬午说”的学者们还都将论辩集中在脂砚斋不可能记错曹雪芹卒年上时,王佩璋先生已经开始寻找更新更有力地证据。
她首先一针见血地指出“《懋斋诗钞》中这诗下并没有注‘癸未’,……要知道这诗是否作于癸未,就需要查明《懋斋诗钞》是否‘诗是按年编的,有条不紊’”。[3]
于是,她先用文学古籍刊行社的《懋斋诗钞》影印本,把诗钞中可以看出时序的诗排了一个时序表,发现“明标年月的只有影印本第一五页《东郊清明》诗题下注‘已下己卯’与影印本第九0页《古刹小憩》诗题下注‘癸未’”。[4]而且题识中明明说诗钞是“自乾隆二十九年戊寅起至三十一年庚辰止”,但其中却还有吊曹雪芹诗及甲申年诗,题识说诗钞中有诗二百四十首,其实“诗钞中并有题无诗及残缺不全者也只共二三二首”,另外,影印本中还反映出文字不接现象。
然后,她到北京图书馆去看了《懋斋诗钞》的原本。“用原本复核影印本的结果,发现文学古籍刊行社对《懋斋诗钞》的影印工作做得是很有问题的。
原来这《懋斋诗钞》本是一个残本,后来又被后人剪贴挖改过的,所以有以下几种情形在影印本都是看不出来的:粘接……留空和缺叶……贴改……文字残缺……错装……至少在一八0二年……时就已是‘残本’,是‘割裂不完’的了”。
更重要的是,她还指出“敦敏《东皋集》自序之‘庚辰夏’‘两年间’也还未被贴改为‘癸未夏’‘数年间’,《古刹小憩》下注还没有被挖改成‘癸未’(此贴改与挖改之字迹同,应系同时所改),所以题识中还说‘至三十一年庚辰止’。以后不知又被谁粘接挖补了:题识被剪下粘在封面内页,……《古刹小憩》诗题下注被挖改成‘癸未’,《东皋集》下起讫之年也被挖去;所以诗的时序颠倒紊乱如时序表所示,所包括的诗和年月也与原序文不合(与挖改后的序文也不合)。”
最后,她下结论说:“总之,《懋斋诗钞》原是一个残本,后来又被后人剪贴挖改过的,有许多颠倒紊乱之处,因之诗钞‘诗是按年编的,有条不紊’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也不能证明这诗是癸未所作,何况这‘癸未’还至少是一八0二年之后挖改的!所以曹雪芹的卒年还是以卒于壬午之说较为可信。”
这种说法对“癸未说”的冲击是巨大的。此后,持“壬午说”者纷纷引用王佩璋先生的结论。
这里有一个小插曲,据刘世德先生回忆,他有一次在作协会议上发言说,他翻阅大量资料,看到过俞平伯先生曾经在一段时间内赞同过‘癸未说”,后来又返回到“壬午说”的。对于俞先生说法的变更,当时没有其他人留意到。会议由邵荃麟先生主持,他在会后对刘世德先生说:“我真替你捏把汗。”那次会议俞平伯先生也在坐,对此并无异议。
可见,俞先生一直秉持着和他后来说自己“腰斩《红楼梦》”一致的勇气和坚持真理的治学态度。若是没有他的这种精神,以他一直以来在红学研究上的成就和地位,《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研究,恐怕还要滞后一段时间。
由于王佩璋先生的认真与努力,使得《懋斋诗钞》不能再作为一个强有力证据而为“癸未说”者所用。
“壬午说”的提出者胡适先生,在周汝昌先生的“癸未说”发表后,曾立刻表示同意和支持。但在1961年也不得不承认:“近年那本《懋斋诗钞》影印出来了,我看那残本里的诗,不像是严格依年月编次的……所以我现在回到甲戌本的记载,主张雪芹死在‘壬午除夕。’”[5]
文学所的红学家们和后来红学界绝大部分学者最后能够坚定不移地统一于“壬午说”,与王佩璋先生的研究结论有很大关系。
有人认为王佩璋没有交代清楚《懋斋诗钞》中“贴补”和“挖改”的区别,笔者认为这并非是王佩璋先生没有注意到,因为她也说过“贴改与挖改之字迹同,应系同时所改”的话,说明她曾经留意到贴改与挖改的具体问题。
也许她当时的主要关注点并不在这些贴改或挖改的内容上,诗钞存在贴改和挖改这种混乱现象本身,就足以证明“诗的时序颠倒紊乱”,不是“有条不紊”的了。如若她的生命可以延长,相信她一定会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继续追索《懋斋诗钞》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还会继续为我们开启更多未知之路。
王佩璋先生1953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即分配到了文学研究所古典文学研究组,协助俞平伯先生做校勘八十回本《红楼梦》的工作,时年23岁。
同年12月,汪静之先生整理,俞平伯先生、华粹深先生、李鼎芳先生、启功先生注释,沈尹默先生题字的《红楼梦》,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副牌单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标点、注释本《红楼梦》。
书前的《关于本书的作者》一文和文本内容首先引起王佩璋先生的注意,文章中对曹雪芹的生卒年和旗籍采用的“不成熟的考证”以及文本中“第八回的通灵玉图(该在第八三页),金锁图(该在第八四页),全没印出”等纰漏,使王佩璋先生开始对这个本子的质量产生怀疑。
出版社在“出版说明”中说采用的底本是程乙本,但王佩璋先生怀疑“这新版本(以下简称‘新本’)的底本恐怕是间接的程乙本——一九二七年亚东图书馆发行的‘亚东本’。亚东虽自称是翻印程乙本,实则改动很多,与原来真正的程乙本的出入很大,……至于标点,新本恐怕也大部都是沿用亚东的,……”
鉴于此,王佩璋先生用程乙本校新印本,并立即撰成题为《新版<红楼梦>校评》[6]的文章。文章使用大量例证,证明1.新本与亚东本同,而不同于程乙本,尤其是“新本沿亚东之误处很多”;2.新本编者“花力不多”,且“把近人研究的结果,采入书中,但没顾到发生了矛盾”;3.新本有很多改动不妥当和印刷错误;4.应改之处却未改;5.新本标点不仅沿用亚东本,且“许多地方把原句点破,以致不通了”;6.标点者和编辑“对古书不熟习”、“不解名词”等。
王佩璋先生进行任何校勘工作时都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她从来都是不辞劳苦,必定要字字句句比对完结,然后认真给出统计数字,这篇文章亦无例外。
她说:“这种种与程乙原本不同之处在全书中我看到有六二四处(许多是亚东本所改为新本沿用了的,只是与程乙本不同,并非全错)。而其中与亚东同的倒有四三七处。其余的一八七处是编者自改的。”又说:“这种种标点不妥的地方我看到有九十一处,其中由于亚东本连累的有七十九处。”
一位年仅23岁,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就能有如此眼力、气魄、见识和功底,用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作风,撰文直指权威出版机构的错误,而且一矢中的、深入肯綮,在学术界实属罕见。
1954年3月人文社社长冯雪峰先生的亲笔致歉信和王佩璋先生的这篇文章同时发表在《光明日报•文学遗产》。
冯雪峰先生在信中说:“王佩璋同志的批评是合乎事实的,而且这些错误是严重的。我们除已经在编辑部内部进行检讨外,并已经着手去改正这些错误,务使改正后才再版;……对于王佩璋同志我们是无限地感激的。她辛苦地做了这一番检查工作,不仅使此书句读的这些错误得到改正的机会,并且对于我们纠正工作上粗疏的作风也有很大帮助。”
不仅如此,出版社还专门为此开了一个检讨会,请来很多专家,如俞平伯先生、启功先生、王昆仑先生等。当着学术界相关人士的面,出版社郑重道歉并请各方面提出批评。
这是王佩璋先生初出校园给学术界带来的第一声惊雷,《新版<红楼梦>校评》是她的成名之作,开启了她短暂但却足够辉煌的学术生涯。
后四十回作者之辨《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书说”始自嘉庆三十年张问陶《船山诗草》刊行之后。因其中有《赠高兰墅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为兰墅所补。”则后世皆以此为据,对曹雪芹后四十回著作权提出质疑。
1921年,胡适先生又在《红楼梦考证》中得出那条影响了近百年红学的著名结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胡适先生的“高续说”甫一问世,即有“登高一呼,应者云集”之态势。学界大咖相继陷落。
此时刚刚27岁的王佩璋先生却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人云亦云。她在《<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7]中说:“我对后四十回作者是高鹗有些怀疑,后四十回的绝大部分可能不是高鹗所作,可能真是程伟元买来的别人的续作。”
为此,她第一次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版本研究结论:“程甲本好,程乙本坏”。她把程甲本和程乙本逐字对照,发现程乙本“不但不是‘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的结果,……而且是越改越坏。……何况在乙本的修改中证明高鹗对后四十回竟然不懂。……假如是高鹗自己作的文章,怎么会过了两个多月之后自己连懂都不懂了呢?”
不仅如此,她还发现了另一个谁都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即程甲本和程乙本在摆印时用的是“叶终取齐”的方法:
她另外还举出后四十回中“文不对题”的例证,来说明“假如是高鹗自作自印,怎么会文不对题呢?事情可能是这样,后四十回是别人的续作,有抄本流传(所以如上所说,当时大家承认《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但在流传中已经被抄者删改了,如现在的程甲本前八十回的前身甲辰本删改脂本一样。”
这些发现,使得学界对程甲本和程乙本之间的关系有了全新的认识,开创了《红楼梦》版本研究的新思路。
到目前为止,关于后四十回作者问题,学界已经有了“高续说”、“曹作说”、“他人续说”几种主要说法。从1921年胡适先生明确提出“高续说”,至201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将《红楼梦》作者署名改为“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的九十年中,虽然基本上是“高续说”的天下,但其势头也是日渐衰落的。而在此说盛行之初,首次提出“非曹非高续”,而是“他人所续”看法的就是王佩璋先生。
虽然笔者不同意后四十回是由“他人所续”,但如果我们仔细理解程伟元和高鹗的序言,就又会有另一番考量的。
高鹗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五全璧,无定本。”从高鹗作序的1791年上推二十多年,是1770年左右。曹雪芹卒于1763年。
从高鹗话中可以知道,最起码在曹雪芹死后五六年以后,《红楼梦》就已经达到了“脍炙人口”的程度,如程伟元所说:“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
数十金在乾隆年间够一个普通家庭生活两三年,相当于现在的十多万元钱。这么贵的书,依然是供不应求,其受欢迎程度实难想象。
既然后世《红楼梦》的续书如《红楼补》、《续红楼梦》等都会接连不断出现,那么当其盛行之时,在诸多读者因为“原目一百廿卷,今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而到处访查寻找全本,结果却发现“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后,怎么可能没有人去续写呢?单就这一点而言,王佩璋先生的假设不无道理。
但是,从抄本传播及市场流通特点来看,即便有续写者,即补充者,也应该是在有一部分原稿的基础上的,这个问题我下文有详述,这里不赘言。
我想说的是,王佩璋先生提出这一看法,首先就是承认程伟元和高鹗的序言是真实不虚的,承认程伟元在数年中得到廿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到十余卷的说法。同时,她也承认刻本之前“有抄本流传(所以如上所说,当时大家承认《红楼梦》一百二十回)”,虽然我们不能说她所说的“一百二十回”就一定是现在我们所说的一百二十回抄本,却也不排除这个可能。
可惜王佩璋先生没能看到最近几年新出现的几个一百二十回抄本,否则,以她不舍独立思考之学者本色,敢于质疑周遭一大批德高望重者的共识,并能潜心钻研,不惜耗费大量精力体力,使用前所未有的全新研究眼光和方法,得出于半个世纪后的今天依然能够牢不可破的结论的治学精神与能力,还不知又能带给学界怎样的惊喜和收获。
注释:
[1]张庆善:《那堪风雨助凄凉——纪念王佩璋先生逝世50周年》,《曹雪芹研究》,2016年第4期。
[2]张胜利:《魂系红楼——女性研红的先行者王佩璋》,万卷出版公司,2017年7月。
[3]王佩璋《曹雪芹的生卒年及其他》,《文学研究集刊》第五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5月版。
[4]王佩璋:《曹雪芹的生卒年及其他》,《文学研究集刊》第五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5月。
[5]宋广波编校、注释:《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
[6]王佩璋:《新版<红楼梦>校评》,《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1954年3月15日第2期。
[7]王佩璋:《<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光明日报》,1957年2月3日。
【相关阅读】
本文经作者授权刊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