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展播】漫画丨弹屏“闪信+”,送达不再难!
编者按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最高人民法院建院70周年,充分展现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编辑部特此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并将优秀作品陆续展播在公众号上,以期鼓励和引导全国各级法院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征文还在进行中,欢迎大家持续关注、踊跃来稿!
来稿: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智 慧 前 言
时间是历史的见证者,是伟大的书写者。70年栉风沐雨,70年砥砺奋进,我们不断创造、不断创新,为了崭新的明天而奋斗,为了司法公正而锐意进取。“送达难”一直是制约审判公正与效率的“顽疾”之一,为了突破这一瓶颈,我们一直在努力... ...
听说了吗?一通电话、一条短信、一条彩信,就可以实现文书送达啦!
开什么玩笑?你是不知道送达有多难啊!
… …
除以上情形以外
还有N+1种
花式“送达难”
于是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与湖南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合作
研发了“闪信+”送达系统
创新送达模式
“闪信+”是什么东东呀?
“闪信+”送达,是指通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向诉讼参与人的手机号码发送具有强制弹屏功能的闪信+短信或闪信+彩信的一种送达方式,送达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法院诉讼文书,当事人能有效阅读到送达内容并同步生成送达回证的送达活动。
受送达人手机上的信息弹屏,需要手动点击取消,否则会一直显示在屏幕上,这样就能保证文书一定送达。
使用后的“买家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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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I XIN SHU JU
最新数据
截至目前,长沙市两级法院使用“闪信+”送达共64278次,累积查询31593次。快跟上他们的节奏,用起来吧!
法官温馨提示:一些当事人在遇到官司或打官司于己不利时,往往会拒收法律文书,意图拖延时间或逃避诉讼。殊不知,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法院在审理中送达的诉讼文书都是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告知当事人的诉讼义务,逃避或拒收诉讼文书,将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审理,最终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将是当事人自己。
人工智能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让我们一起开启智慧法院3.0的大门
快快运用起来这么强的“黑科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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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文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