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巡礼】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创新构建“一心三维”数据应用模式 推动电子诉讼融合发展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契机,立足司法数据核心,建立数据标准,推进数据交互,加强数据保护,构建完善立体融合电子诉讼模式,不断提升电子诉讼应用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互联网司法获得感。因工作成效突出,该院荣获2020年度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链应用试点三等奖,改革经验在全国人大法工委与最高法院到成都调研改革试点座谈会、四川省服务业发展法治论坛等作交流,被《人民法院报》《四川法治报》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
近日,该院“一心三维”数据应用模式正式收录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一)》第178号改革案例。
构建标准化数据管理体系
奠定应用基础
“一心三维”数据应用模式通过明确司法数据入口、过程管理等标准,确保数据可持续在线应用。
一是制定第三方数据技术标准,确保数据入口规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司法区块链等技术要求,研究制定“天府智法院·融e诉”平台“法院外第三方数据调用和对接准则”,细化制定不同类型、不同环节的电子数据在安全传输、接口对接、数据管理、代码技术等方面的业务标准,第三方按照该技术标准完成内部系统改造并经法院认证后,可以实现与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的对接。
二是建立诉讼材料电子格式标准,实现自动校验、自动校正。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明确电子化诉讼材料格式标准,对当事人在起诉、诉中等各个环节线上提交的文档、视频、音频、图片等诉讼材料的大小、清晰度、完整性等进行自动识别、提示,对扫描、拍摄不规范的材料进行自动校正,确保电子化材料可连续性应用。
三是建立全流程一体化数据标准,实现全案由规范化应用。梳理构建案件流程图形化展示,实现数据从立案起诉、证据交换、开庭审理、文书生成等全流程一体应用、一图展示。在“天府智法院·融e诉”平台配置全民事案由数据点,实现全民事案由均可在线起诉、在线审理。借力人工智能、OCR识别等技术,平台自动识别案件管辖与案由。对当事人线上提交的诉讼材料,依托智能电子卷宗系统自动进行编目、排序,对线下提交的诉讼材料通过数据处理中心扫描、编目,并推进实现一次扫描、一键归档。上线以来,“融e诉”平台已提交和审理10余种案由、2742件案件。
构建多向度数据交互路径
提升应用效能
“一心三维”数据应用模式推动不同平台间的数据无障碍交互,着力实现直接推送、线上线下、同步异步诉讼。
一是强化社会平台对接,实现类案一键起诉。结合辖区内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快、规模大的情况,推动四川新网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第三方数据调用和对接准则实现底层数据对接,实现类案纠纷一键起诉、电子证据实时交互。截至目前,社会平台直接推送方式立案1345件。
二是促进内外平台融合,实现办案数据内外一致。按照电子诉讼平台与内网办案平台类似“DNA分子双螺旋结构模型”的关系理念,推动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实现法院外网与内网办案平台数据的无障碍、安全交互。当事人通过“天府智法院·融e诉”平台提交的证据材料和办案流程数据,均可直接交互至内网办案平台,内网办案平台案件基本信息、审判监督管理要求和需要交互的诉讼材料也可以交互至“天府智法院·融e诉”来体现。法官仅需登陆一个平台,即可掌握案件全部信息。
法官页面
三是深化辅助功能设计,提升用户体验度。积极对接上级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从数据交互方式、数据技术规范、卷宗目录内容、业务流程等多个方面,探索制定一审全流程线上审理案件的上诉电子移送规则,推动电子诉讼案件在一、二审法院间的无障碍流转,拓宽电子诉讼应用场景。借力人工智能、OCR识别等技术,实现平台自动识别案件管辖与案由。设计完善内容检索、智能定位、文件批注等功能,实现随时记录、全程留痕,提升法官线上阅卷体验。
线上开庭
构建全生命周期数据保护机制
确保应用安全
通过技术运用、制度完善,筑起在线诉讼防火墙,确保数据安全。
一是深度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可信保护。作为最高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互联网审判可信操作”司法链应用试点,全面强化应用区块链技术,利用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等特点,确保诉讼材料安全、可信。通过应用区块链技术,自动校验线上接收的区块链司法证据,对在线诉讼关键环节产生的电子数据予以上链认证,实现全业务流程数据实时记录存证。
二是实行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精准保护。探索建立电子数据分级分类保护机制,明确数据安全级别。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对外公开的案件,系统自动判断并禁止与外网数据交互、共享。对在电子诉讼平台产生的合议庭笔录等非当事人提供数据信息,及公开可能不利于服判息诉、或案件信息相对敏感的,通过技术加密存储。对通过接口调用、批量推送方式交互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采用隐名、马赛克、删除等方式进行脱敏处理。
三是建立应急恢复机制,实现预防保护。建立数据存储冗余备份恢复策略和管理规范,明确数据备份和恢复流程,防止数据丢失,确保数据可恢复。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组建专门技术团队,确保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风险时,可按程序迅速升级防护级别、采取防护措施,保障数据采集、交互、存储、处理等全生命周期安全可信。
作者:杨勇
单位: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郭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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