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巡礼】新疆高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部署类案推送系统 致力于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
智慧前言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类案不同判”现象成为改革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号召,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招才引智,用前沿科技赋能审判工作,致力于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
为避免出现“类案不同判”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全院部署类案推送系统。该系统包括PC端、APP端和Word插件三个检索平台,分为自主检索、要素式检索和自动检索三个检索阶段,能够满足法官对不同的检索工具和不同检索方式的使用需求,使检索更加便捷,缩短法官检索时间,大大提升法院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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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检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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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式检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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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检索阶段
系统支持区段检索功能,可提供精准的搜索服务。文书区段包含全部内容、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裁判结果、争议焦点、标题、审理经过、当事人、原告诉称、辩方观点和诉讼请求。在检索案例时,选择想要检索的文书区段后,输入关键词即可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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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报告
系统支持一键生成类案检索报告。法官在完成案例检索后,可根据需要将检索结果添加至检索报告中,系统将会根据法官添加的内容,自动生成检索报告,无需法官自己制作,从而减少法官工作量,提升法官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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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运行数据成效
作者:尹志远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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