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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无纸化】业务融合科技 需求促进创新 案款“E支付”助力案款管理模式全面升级

张晔瑶 郎华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2-11-27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切实解决案款积压难题,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围绕影响执行案款管理的堵点、难点问题提炼分析,以需求为导向,以大数据为支撑、以案款监管流程再造为基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新打造案款“E支付”系统,实现案款一键标记、自动发放、线上办理、监管有序,并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试点单位。


案款“E支付”的上线使用,实现了通过自动化手段有效化解人为因素导致的案款积压问题,通过辅助提醒、催办功能促进执行案款管理工作良性运转,同时还标志着执行案款发放节点正式加入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闭环,将案款的收、到、转、退等关键环节通过区块链存证,全面实现了案款管理的实时化、规范化、信息化。



01

一键标记,执行案款“E发放”


原有案款管理方式对案件承办人要求较高,且财务部门需要纸质材料入账留存,发放手续多、发放过程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案款发放进程。


案款“E支付”的使用将流程再造,力求激发信息化最大效能。在案件确认承办人后,通过OCR(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光学字符识别)识别技术,将银行卡号自动回传至系统,系统根据银行信息库自动匹配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号,办案人员、申请人通过电子签名板现场确认并签署“案款发放信息确定书”。在总账户有案款进入的情况下,财务将到账短信导入系统,通过自动抓取,形成到账认领通知,同时通过系统、短信发送给各办案人员及时认领;在“一案一账户”直接入账或者认领入账的情况下,系统自动生成收款通知书推送办案人员及财务人员,同时当日自动发送通知提醒办案人员标记案件,办案人员一键标记是否自动发放。


对于标记自动发放的,系统审核收款人及申请人一致性。检查一致后自动生成支款通知书报领导审批,财务点击发放完成自动发放流程;检查不一致的则在上传说明后,经审批进入自动生成通知书流程,完成后续发放。


对于标记非自动发放的,系统要求上传说明及选择暂缓期限,经审批方可暂缓发放,达到发放标准进入案款分配阶段,分配阶段自动调出案件库,勾选关联申请人。确定后,案款进入相应关联“一案一账号”启动系统自动审核,完成后续发放。


一键标记、自动发放流程有效加固了案款到账发放的及时性,通过关联“一案一账户”的案件库,案款分配的同时触发关联案件自动化程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替代手工操作提升工作效率,倒逼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发放工作,真正做到应发尽发、能发早发,彻底清除待认领款,大力减少执行暂存款,形成规范案款发放的长效机制。



02

全程留痕,关键节点“E审批”


针对以往付款需要集齐3份材料、经过2个部门、4人签字审批导致的付款手续繁杂、耗时长等弊端,重塑审理流程,在保障依法依规操作的同时使审批流程更加合理且简便。同时,借助5G移动专网技术可实现随时随地移动审批。在新流程中,执行收款通知书可自动生成,支持在线打印,支款通知书自动加盖办案人员签名章,支款通知书、说明文件实时推送至领导,通过短信验证码审批签章,保证审批操作更加便捷、安全、及时。同时,流程中所有文书实时推送财务人员存档。通过信息化手段,在数据双向统一的基础上,确保每一笔案款的收付登记明确、详尽。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精细化处理,借助区块链技术对案款发放全流程进行跟踪管理,交款、认领、发放、暂存、退款等操作实时上链存证,全程可追溯,强化了执行案款收付的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执行案款发放程序依法依规、方便快捷,切实提高了案款发放效率,缩短了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时间。



03

统筹监管,数据指标“E管理”


针对办案人员、财务人员、执行局负责人三方角色个性化设置统计功能,办案人员可查看当前案件历史案款发放、相关联案件发放情况,辅助标记、辅助计算发放金额;可实时查看3日内未标记、系统审核不通过案件列表;增加超期案件统计功能,可统计区间内超期及发放情况。财务人员可实时查看超2日未认领案款统计,及时请领导督促办案人员认领;执行局负责人可查看不明案款未认领情况、到账后7日内未付款、超2日未认领、超3天未标记案件列表,还可统计超过暂缓期限案件、超期发放案件等情形并相应配置催办功能。


各角色以系统为支撑,以统计为抓手,三方联动,统筹协调,重点强化办案人员自身管理及执行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能,实现案款流转的有序、顺畅、及时。



案款“E支付”系统将法官、财务、银行等多个业务系统整合,实现一键信息录入、一键标记案件、一键智能分配、一键案款发还、一键通知领款,全程自动化、无纸化、智能化,在降低办案人员工作量的同时,极大提升了办案人员案款发放效率,有效缓解案款积压问题,执行案款付款周期由平均20天缩短至7天,付款能力由1天8笔增强至1天24笔,极大提升了向申请人支付案款的速度,缩短了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时间。



下一步,延边中院、珲春法院将依需求不断升级系统,细化流程、完善制度,进一步将案款支付与法官移动办案有机结合,积极总结第一批教育整顿验收成果,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切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延边智慧”。




作者:张晔瑶 郎华

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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