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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巡礼】上海闵行法院:多措并举 实现电子送达高效化、常态化

曹颖莺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2-11-27

为更好地提升诉讼服务,解决诉讼中“送达难”的问题,提高上海各级法院的送达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等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2019年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着手开发建设文书送达平台,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经过2年的应用探索,闵行法院取得一定的成效,并形成了一套经验方法。


2021年全年,闵行法院电子送达次数87594次,居上海全市首位,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数占63.72%,电子送达成功率高达97.51%。

一、制定四份文件,高位推动先行先试


闵行法院职能部门多次组织业务部门讨论,制订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不断完善电子送达机制,督促全院改变传统送达方式,优先使用电子送达。相关文件包括《闵行法院电子送达操作规范》《当事人送达地址/电子送达确认书(告知书)》《闵行法院电子送达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送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被上海高院采纳并全市推广。





二、厘清两个关系,推动电子送达常态化


闵行法院明确电子送达与传统送达之间的衔接程序,规定除刑事案件外,所有案件优先适用电子送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尽量获取受送达人的联系方式,引导其使用电子送达。受送达人同意使用电子送达方式的,系统默认勾选电子送达方式;受送达人未同意使用电子送达方式的,鼓励法官进行电话沟通征询当事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确实无法进行电子送达的,可采取传统送达方式。





三、严把三个环节,构建电子送达闭环体系


2019年以来,闵行法院积极构建电子送达体系,实现电子送达的智能化、集约化和闭环化。

一是严把立案环节,做好宣传推介与信息录入。立案时,闵行法院即向每个当事人推送《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且在立案信息录入时,将当事人、代理人等信息输入完整、准确,以确保当事人能够登陆各平台查收电子文书。


二是严把文书制作环节,打造“一站式中心”。将电子送达与传统送达集约在一个平台,构建从文书制作、送达、签收到查看回执全流程覆盖的“一站式中心”,实现一键送达、全程留痕。


三是严把送达反馈环节,构建闭环体系。对是否送达成功,是否签收全程跟踪,及时反馈到法官工作台,系统将根据不同的送达平台分别生成回执,并同步到电子卷宗,便于查看与归档。





四、找准四类群体,增强群众接受度


电子送达作为一种新型送达方式,首先在观念上需要被接受,闵行法院在充分释明的前提下,选取了关键群体作为重点推广使用的对象。


一是与闵行区司法局、区律协加强沟通,举办规范化操作培训会,倡导律师使用电子送达。


二是与涉诉案件较多的银行、保险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签署电子送达承诺书,约定其涉及案件全部接受电子送达。


三是对网上立案的当事人、窗口接待中的年轻群体推荐勾选“接受电子送达方式”,在公众号开展专题课进行网上教学,提升电子送达的知晓度和扩大其认同范围。


四是在法院内部,选取重点庭室、重点人员先行试点,建立电子送达工作群,即时解答操作过程中的问题,解释系统操作原理,以点带面提升电子送达的实际应用普及。


五、借助八大平台,全方位延伸送达触角


闵行法院借助八大电子送达平台,发挥多平台协同送达优势,提升送达成功率。其中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12368短信、邮箱支持自动回执,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中国移动微法院、“上海一网通办”诉讼服务、“随申办市民云”APP诉讼服务几大平台结合手机动态密码、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实名认证,进行电子签名后,方可查阅。几大平台多重验证身份,时时开放,处处共享,既保证数据安全,又跨越遥远距离。





在当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条件下,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传统送达提供了“转型升级”的契机。随着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的不断深入,闵行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电子送达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新方式,寻求新突破,力争科学精准地提高法官办公智能化、当事人诉讼便捷化。

作者:曹颖莺

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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