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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绿色通道|惠安法院上门立案解群众难题
10月13日,惠安法院立案庭2名干警来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为身有残疾不便到法院立案的张某提供执行案件上门立案服务,将司法便民举措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日前,惠安法院立案庭庭长庄亦兵法官接到当事人张某来电咨询立案事宜。经了解得知,张某在我院起诉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判决后,被告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还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多次向被告催款无果,故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一步得知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瘫痪,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庄法官立即指派立案庭2名干警备好执行立案所需材料到张某家中,上门为其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减轻其诉累,保障其权益。
近年来,我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广泛推行“电话预约”、“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今年以来,累计为不便到庭立案的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648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