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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真动格 打击暗涛汹涌的传销现象

2017-02-14 普惠大众的 菲凡烽火台
2017-02-14   第9期报告分析



 导读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国民经济走入高速发展时期,随之而来的新型经济犯罪活动也日趋形式多样,而其中影响、范围蔓延到全国的传销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并干扰正常的社会活动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如本文案例“WV梦幻之旅”。



“缴纳入会费,每月支付会员费,享受低价环球旅行,一边玩一边赚大钱”,WV梦幻之旅的宣传口号,无不一一契合传销的特性:人头费、会员费、高额回报,只不过是借着免费旅游、微营销的噱头来进行操作。


从WV梦幻之旅的创始人,以及这个公司组织以往的“事迹”,不难发现这实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传销骗局。



关于WV梦幻之旅及其创始人


WV创始人Wayne Nugent和Michael Azcue占有整个公司85%的股权,享有公司最终决定权,在2011年因为逃税避税被美国政府代表国税局起诉,另有3起民事诉讼,被指控诈骗。


(刑事判决书Wayne Nugent签名)


2014年,WV梦幻之旅在挪威被挪威政府起诉,挪威金管局指明其为庞氏骗局,年底WV败诉。


(挪威政府起诉书)


WV在他们的宣传中,极力鼓吹的公司获得的麦哲伦奖和世界旅游大奖。


首先麦哲伦奖是民办杂志奖项,根据获奖网站www.travelweeklyawards.com 可以查到获奖并非是整个WV公司,而是WV旗下的Rovia网站主办的一个资讯网页:The Rovia Edge(类似于中国的携程,09年注册,无宣传中的30年历史),奖项水分严重。



而世界旅游大奖,则是自己提名自己,网络投票,无上限(注册投票网站:www.worldtravelawards.com)



关于WV梦幻之旅运营和盈利模式


WV的会员制度:入会费$510,返还$400作为旅游积分,$1=1积分,其中$300可以立刻抵现,$100为当月月费,$20为当月维护管理费。另外每月月费$120,其中$100为自己的旅游基金,满一年返还,$20为网站管理维护费用。会员累计分享满4人免交月费,WV还给予相应积分和美金奖励。



根据WV公司自己公布的收入数据,77.51%的销售代表收入为0,22.49%的收入的中位数为$40(说明其中11.245%的收入在$40以下),而此时的收入还没有扣除本身投入资金(入会费+月费=$510+$12),这表明AR和QR均在亏损,即77.51%(0收益)+18.66%(按所有AR平均值计算出的AR亏损)+3.25%(按所有QR平均值计算出的QR亏损)=99.42%的人处在亏损状态。




最后,WV的负责人虽然一直在强调WV在国内正在申请直销牌照,但根据国务院第443号令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WV根本没有申请直销牌照的资格而且目前中国国内合法的26家直销企业均可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里面查询.

(http://zxgl.mofcom.gov.cn/front/index)



关于传销


从产品上,传销一般是没有实际产品或者产品属于低质高价;


从奖金制度上,有产品的直销企业分为两类,一种是单层次直销公司,直销人员收入直接来源其个人销售货物至最终消费者所获得的利润,另一种是多层次直销,直销人员除了依靠销售货物获取利润外,还可以通过招募培训其他直销员,其收入来源不仅包含其本人收入,还包括其名下所构建网络产生的销售额按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收入。


从05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家允许的直销方式是单层次直销,对多层次直销这种营销方式是明令禁止的,它和层压式推销(金字塔模式)就是官方定义的“传销”。


目前大部分的传销均是金字塔模式,即庞氏骗局,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假象而骗取更多投资。



传销入局人群分类


1、异地被骗:


此类人群被传销组织利用旅游、聚会、高收入工作等各种理由将其骗到异地,维持相对封闭的环境,然后对其传输传销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人尚且成虎,谎言重复一千遍了即是真理,在不断的扭曲价值观、错误逻辑、海市蜃楼假象的重复洗脑下,群体成员会逐渐形成传销组织所预定的一个价值目标。

具备挽救价值

2、一夜暴富:


此类人群其本身有自己的价值目标,即攫取财富,即使明知为传销诈骗行为,依然会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无法挽救

3、裙带牵连:


被亲朋好友引诱加入,因为对亲朋好友感情、信任等其他心理,以及暴利诱惑下的群体盲从性因素入局。

具备挽救价值 


不能/不愿出局心理


1、损失转嫁

绝大部分参与传销者在经历初期亢奋后,多少会意识到被套感觉,但基于投机心理以及难以面对的经济损失,不愿出局,而是希望通过引诱他人实现自身损失转移。而在损失转移过程中由于长期身处洗脑环境,在意志薄弱、价值观扭曲状态下,投机心理会导致知错而为,越陷越深。


2、自尊心作祟

自身自尊心严重会相当在乎他人对自己的看法,那么从开始的高投资、高回报,到自己意识到一场骗局,在自尊心作祟的情况下,本人极不愿意承认自己被传销组织欺骗,而且会继续参与实现初始的高回报目标。


3、博傻心理

所谓没有最傻,只有更傻,在这种心态驱使之下,这种人在将自己包装成各种善良和成功人士后,转战各地极尽可能的引诱他人进入这种传销骗局。


4、丧失独立思考能力

维持传销群体的“积极向上”情绪需要持续性的“精神食粮”,在群体亢奋情绪降低之时,传销团队通过新的“教育素材”,以点、线、面不断扩散他们所谓的逻辑、价值,通过持续性的洗脑,让盲从者失去独立思考辨证能力,从而达到控制他们的目的。



传销屡禁不止


首先,打击传销本身困难,传销的流动性、隐蔽性和分散性使得执法部门很难掌握传销团队线索,而大众性导致在执法处理时又不能对广大受骗群众给予刑事处罚,因为他们本身也是受害群众,只能对他们予以遣返、教育等。


法律制裁只适用于传销团队骨干高层,而在整个传销骗局中,受害者与犯罪组织处于同一阵线,对于取证相当困难。传销非法活动属于工商管辖,而工商部门在侦查能力方面的资源相比公安执法部门差距巨大。


(虽然打击传销困难重重,但中央依旧成立了打击传销专项小组,省市县以及乡镇各级都有,由工商牵头,公安、城管、市政、水电等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传销重灾区地方小组常年成立,其他地方每年有五个月专项行动时间)


其次,传销骗局本身成本极低,但收益极高。

因为大部分传销并没有实质产品,连劣质产品也没有,无办公场所,广告成本低(大部分无广告投入),无其他成本开销,传销团伙只是利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段便攫取了大量的财富资金。


最后,犯罪成本较低,对于传销的组织、领导人员刑事责任量刑不高。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处5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一般违法人员,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更多传销内容

☞  传销洗脑的后果

☞  这样的“微商”是传销

☞  WV环球之旅,一场梦幻的庞氏骗局


审核:罗鹏威

校对:王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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