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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范冰冰道歉了!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





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


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图/图虫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延伸:400多家影视公司联手遏制天价片酬,范冰冰的唐德影视也加入



继8月11日三大平台+六大影视公司联合声明:




单个演员最高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后,8月12日以华谊兄弟为会长单位,汇集了博纳影视、横店影视、乐视花儿影视、唐德影视等400余家影视企业的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也发表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影视精品创作”的倡议》遏制天价片酬。



两份《倡议》都号召全行业一同遏制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共同规范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影视行业创作精品化。随着华谊兄弟的加入,目前针对天价片酬的发生的影视公司已占据行业半壁江山。



华谊唐德加入遏制行列


继4月份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三家视频网站联合倡议抵制高片酬现象后,8月11日上午,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共同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简称“联合声明”)。


声明中称,优爱腾与六家影视制作公司即日起将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限额制度: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联合声明首次明确了演员的最高片酬限额,即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此外,声明还指出,将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抵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时隔一天,有400多家影视企业加盟的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也加入遏制天价片酬的行列。


8月12日,以华谊兄弟为会长单位,汇集了博纳影视、横店影视、乐视花儿影视、唐德影视等400余家影视企业的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也发表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影视精品创作”的倡议》。


而在一天前,8月11日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9家会长单位:海润影视、大唐辉煌、华谊兄弟、爱奇艺、完美影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酷云互动、磨铁集团、金英马影视,代表协会联合发表《关于加强行业自律 遏制行业不正之风的倡议》。


华谊兄弟在官方公众号发文指出,两份《倡议》都进一步贯彻了日前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的《通知》精神,号召全行业一同遏制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共同规范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影视行业创作精品化。


因为崔永元举报事件而备受关注的华谊兄弟,此次高调参与遏制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的行动,再次让市场瞩目。


华谊兄弟表示,作为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会长单位,同时也是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会长单位,将会继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植根现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践行文化使命;携手所有协会会员共同维护影视行业秩序、创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为繁荣新时代影视创作、助力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事实上,今年7月底,华谊兄弟曾就此在互动平台澄清。日前,有媒体报道称,6月初某上市公司财务人员参与到范冰冰系列公司应急处理;7月初,因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此上市公司财务人员已被警方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华谊兄弟回应称,公司财务人员从未参与传闻所述事件的调查,华谊兄弟与此事无关。公司将依法对不实信息的发布、传播者追究法律责任。



遏制天价片酬成效几何


“天价”明星已经成为内容制作领域最大的成本之一,而这或是此次多家发布联合声明的原因。


有业内人士表示,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一部成本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拿走2亿元片酬。相关数据显示,部分国内演员的片酬甚至已达到影视剧全部成本的50%到80%。


遏止天价片酬的声明并不少见,早在去年9月,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四部门就曾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今年4月,优酷爱奇艺和腾讯就曾联手对外发布了《关于规范影视秩序及净化行业风气的倡议》,对影视行业明星天价片酬、劣迹演员、明星效应过分夸大等乱象提出整改意见。


就近两天密集发布的多份声明,提出5000万元的片酬天花板,一方面是根据今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的《通知》——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另一方面是基于行业内演员出演作品的贡献和酬劳的合理性。


更重要的是,这次再度引发行业集体发声,提出的多份倡议书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与执行力,到底能否实施,实施到何种程度,并没有保证。


有业内人士指出,影视公司给明星的报酬不一定是片酬,还可以是股权、房产等同价值物品,如果未来抵制高片酬发展成行政手段,影视公司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规避。在业内看来,只有建立稳定的造星机制,让更多新鲜血液加入这个行业,才能让影视业的供需更加平衡。



刚刚,范冰冰道歉了!


刚刚,范冰冰通过微博发表致歉信,就逃税问题向大家诚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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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澎湃新闻、新华社、e公司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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