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根据市中院“三大提升”行动要求,8月25日上午,上栗县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此次观摩为全市法院的第二场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本次庭审观摩由中院民一庭庭长袁进平带队,中院以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线业务骨干到场观摩,上栗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应邀来到现场旁听,本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宏伟及全体民事线法官、法官助理参加观摩。
本次庭审观摩案件是原告某勘测院与被告某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由立案庭员额法官刘金良独任审理。庭审中,审判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庭审,引导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依次进行法庭举证、质证、辩论,最后该案当庭成功调解。整个庭审过程节奏流畅,规范有序,取得了较好效果。庭审观摩现场,观摩人员仔细聆听关注每个细节,并认真填写庭审评议计分表,从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案件难度系数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庭审观摩交流评议会。会上,全体观摩人员逐一进行点评,面对面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市中院民一庭庭长袁进平对本次庭审观摩效果表示肯定,他指出,本次庭审庭前准备充分、庭审秩序规范、亮点突出,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更好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他要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一是要认真组织活动。院庭长要带头参与,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二是要认真筛选案件。要精心挑选各种类型的典型案件,实现庭审观摩效果的最优化;三是要严格依法依规。民事审判活动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切忌影响审判质效;四是要认真梳理总结。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升的效果。
下一步,上栗县法院将积极探索提高审判技能、提升办案质量的新思路、新举措。同时,有效将司法公开与庭审规范化相融合,扎实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
供稿:刘敏 邓丽军
编辑:熊启韦 审核:谭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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