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谎称无法扫码,骗司机刷脸加好友,竟盗走9千余元!
乘客支付车费时,
向摩托车司机表示
手机摄像头损坏无法扫码支付,
要添加微信好友再转账,
还要司机刷脸认证,
然而,就在乘客下车后不久,
就盗走了司机支付宝账户内的余额!
案情回顾
被告人陈某(化名)与朋友在上栗县某宾馆内通过网上视频学习盗窃方法后,在2022年10月22日至31日期间,以摩托车司机为作案对象,在搭乘摩托车到达指定地点后,与同案几人相互配合,先由陈某等人通过聊天吸引司机的注意力,再由另外一名同伙谎称其手机摄像头损坏无法扫码支付车费而需添加司机微信进行转账为借口,以此获悉司机手机号码并输入支付宝登录界面,再以扫描司机人脸才能完成添加好友为由使司机助其登陆司机的支付宝账户。
之后,陈某等人在司机支付宝账户内开通其本人生物扫脸支付功能后,在商店利用扫脸支付的方式将司机支付宝内资金套现盗走。
陈某伙同他人在上栗县城使用相同方法连续作案五起,共计盗窃金额9千余元。
法院审理
上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考虑被告人陈某作案时尚未成年,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案发后又有自首、主动退赔、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量刑情节,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醒
手机涉及个人隐私、个人账户等敏感信息,切勿随意将手机交给他人操作。特别是使用支付宝、微信,以及金融类 APP时,涉及到人脸识别、指纹验证、验证码时,更需格外谨慎。不要按照陌生人的提示操作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手机应用软件,避免财物受损!
供稿:李海龙、刘意萍
编辑:熊启韦 审核:谭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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