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口角之争”引纠纷,法官高效调解

上栗县法院 上栗法院 2024-01-06


近日,上栗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一日,原告阿北(化名)与被告阿祥(化名)在夜宵摊喝酒吃夜宵时,因阿北对阿祥的称呼不礼貌,双方随即产生肢体冲突,搂抱在一起并摔倒,导致阿北头部撞到超市大门。随后阿北又被阿祥掐住后脖颈,并控制半跪在地拖行。


事件最终造成阿北肩部及双膝擦伤。后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阿祥赔偿损失20000元。





法院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件调解处理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阿北的伤情以及阿祥的经济情况,针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用6500元。

至此,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该案得以妥善化解,双方也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供稿:陈宏林 周敏

编辑:熊启韦 审核:谭雅玲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HISTORY/往期推荐

赣法云APP有奖征集活动来啦!



九九重阳节 浓浓敬老情 学习不掉队 常常拭初心



萍乡中院执行局局长段毅一行到上栗县法院和上栗县花炮总商会调研督导执行工作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更多文章

点击“”“在看”

让更多人看到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