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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住建局”“法院+妇联”共建多元解纷机制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上栗县法院 上栗法院 2024-01-06

 “法院+住建局”“法院+妇联” 

共建多元解纷机制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上栗县法院



11月22日下午,上栗县法院与县住建局、县妇联举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共建多元解纷机制”签约仪式。上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江、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国雄、县妇联主席胡晓萍等出席会议。上栗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波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

上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讲话。

陈江代表县委政法委对此次共建签约的必要性和现实性作了充分肯定,并对共建协议的落实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国雄和县妇女联合会主席胡晓萍也分别作了致辞。




县法院分别与县住建局、县妇联签署了《关于建立全县物业服务管理领域治理工作联系机制的共建协议》《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合作共建协议》,并与县妇联共同为上栗县法院婚姻家事案件调解中心揭牌。



刘学在致辞中指出,物业纠纷和婚姻家事案件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生活,受到广泛关注的民生案件,相关纠纷只有得到妥善处理,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婚姻家庭才能稳定幸福,人民群众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县法院与县住建局、县妇联相关共建协议的签署,是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实现效能叠加和良性互动,构建规范稳定的多元解纷机制,推进物业纠纷的诉源治理和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形成。


近年来,上栗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住建局、县妇联等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今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涉婚姻家事纠纷案件297件,其中,通过多元解纷等方式调解结案案件153件,诉前调解率达到51.52%,切实发挥了和谐家庭关系、修复感情伦理的作用。受理物业纠纷案件177件,审结115件,通过调解结案92件,调解率达到52%,切实通过司法裁判实现了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营造安居乐业良好社会环境的作用。

签署共建合作协议,能够充分利用县住建局的专业优势和县妇联家事调解员良好的协调能力与谈判技巧,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进一步健全民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这是县法院、县住建局、县妇联三方不断深化合作的重要举措,对积极推进诉源治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意义显著。



供稿:刘敏 龙用湖 易建军

编辑:熊启韦 审核:谭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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