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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法院线上调解一起跨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近日,上栗县法院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一
案情回顾
原告四川某出版社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为少年儿童出版思想品德、学前启蒙、家教读物等各类图书、杂志和电子音像产品的大型出版社,住所地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原告经著作权人刘某某(笔名:北猫)授权,享有《米小圈上学记》系列图书自2013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0日的专有出版权。
被告为萍乡市经开区某书店,住所地位于萍乡市安源区某路段。
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公开销售的《米小圈上学记—好朋友铁头》、《米小圈上学记—遇见猫先生》为侵权复制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等相关权利,交涉未果后,原告诉至芦溪县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复制品,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0000元。
二
调解结果
芦溪县法院立案后,依法委托上栗县法院进行调解,上栗县法院承办人接受委托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立即展开调解工作,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一个在四川省成都市,一个在萍乡市安源区,遂采取打电话、建立微信群的方式进行沟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一致意见。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调解的效力,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搜索的方式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告知双方当事人完善当事人和代理人相关信息。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在线上平台完成签字。至此,这一跨越千里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一次性化解。
供稿:李玲 欧阳小玲
编辑:熊启韦 审核:谭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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