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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4月7日起恢复开放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事项,疫情防控期间倡导优先选择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山西移动微法院、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事项,不便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二、凡来办理立案、信访、执行、参加庭审以及其他相关诉讼服务事项的人员,均需自觉遵守诉讼服务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本人绿色健康码,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经安检后按照指引进入指定区域。

三、所有来院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安检时应出示法院传票、文书等必要材料,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登记、安检后,从庭审通道进入审判区。为避免人员聚集,确保安全,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员不安排法庭旁听,如有需要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线上旁听。

四、所持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未佩戴口罩,有发热(体温超过37.2℃)、咳嗽等症状,或拒不配合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后,请根据导诉人员的指引,在规定的窗口办理并相互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严禁滞留。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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