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学校开除两名高三同学的处分决定在网上刷屏。
原因只是两名高三学生在居家隔离期间下楼活动,当地公安分局发布了通报。
学校得知情况后变本加厉,直接说:
“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两名学生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纪律处分。”
请问“给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安全风险”,到底是多严重的风险,能不能展开说?
因为能不能给两名学生一个准确定性,关系到如何处理学生。
事实上肃州所在的酒泉市已经连续28天本土零新增,全域低风险。
这时候两个学生,下楼活动,到底多严重?
如果真的造成严重问题警方早已经采取强制措施。
当然这两名学生不遵守防控规定肯定不对,但不至于要开除吧。
结果舆论压力太大了,9日晚,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通报称:
肃州区教育局经认真研究,认为肃州中学对高某、张某两名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决定不当,已责令肃州中学撤销此处分决定,对以上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该教育局并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指导,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仔细看两份通告,发现一个奇异的地方:
学校开除的时候,说是“经学校研究”,
教育局撤销的时候,是“经认真研究”。
到底研究了没有啊?
现在看来教育局真研究,学校是假研究。
因为学校的尺度也太随意了,有点小题大做。
两个高中生仅仅因为下楼活动,就被给了如此严重的纪律处分,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让人信服。
一个人的命运,一个人的未来,就这么随随便便被他们决定了?
我记得之前看到一个新闻:
说有学生下课时间玩儿手机,然后学校通报开除学生,后来学校领导回复记者的时候,又说没开除,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开除的。
大家都知道,就是校园霸凌只要不涉及违法犯罪,学校都不会轻易开除学籍。
下个楼,学校就随便开除学籍,有点过了,正如该县教育局所说批评教育即可。
毕竟这个行为最多算行政处罚案件,既然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影响,为何不给孩子点宽容。
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对年轻人容错,那么社会就停滞了。
还好教育局出来管理一下,不然那两个小孩从此改变人生了。
是不是也应对学校的管理者进行批评教育?!
毕竟学校是育人的地方,学生如果没有违法犯罪,学校还是应该多加批评教育。
毕竟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自然应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再说在依法治国治校的今天,学校都有法治副校长,甚至不少学校都有为校服务的律师。
遇到不能定性的问题,咨询一下法治副校长或者服务律师,哪怕百度,都不会如此随意。
何况如此重大的处分行为,应当经过校委会商量,可现实中却极不可能。
更多的是校长意见形成学校决定罢了,校长好像有滥用职权的嫌疑。
一有问题,就开除,这是把问题推给社会,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所学校的操作真是令人窒息,有不甘也只能是一声叹息,可悲!
教育要宽容性和人文精神在哪里?
校长本应是学术有建树,懂法治的德高望重之人,可惜,往往不是。
高三生隔离期下楼差点被开除,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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