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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发布

规划二分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2-10-01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二分院主编的《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于2021年12月22日,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工作专班联合发布。

一.编制背景

城镇社区作为我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基本单元,是落实共同富裕示范区从宏观谋划到微观落地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省委省政府明确在全省城镇社区内落实“未来社区”理念,推动以“三化九场景”为标志的优质城镇公共服务从局域供给向全域覆盖布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特编制《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以规范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主要内容

1、《导则》内容: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含编制目的、范围、原则、编制主体及实施路径。

第二部分技术路线,含规划流程主线。

第三部分编制内容,包括背景与总则、现状分析评估、目标与策略、社区单元划分、体系统筹与分街道建设指引、社区单元建设指引、典型街道和社区单元提升设施方案、分期建设与近期行动计划等。

第四部分规划成果,明确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的要求。

第五部分审查管理,包括编制组织、规划论证及审查批准的要求。


2、技术路线:“4+1”


《导则》要求专项规划编制以 “深入评估社区现状短板及特色—科学划分社区单元—精准提出社区单元建设指引—分期建设规划”为流程主线,鼓励同步编制部分“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具体指导社区单元建设。


分项技术要点如下:

● 社区现状评估:通过各项分析评估,摸清社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可建设潜力空间、特色优势,为社区单元划分、分类建设指引、分期推进奠定基础。


● 社区单元划分:城镇社区单元结合社区现状范围,基于5分钟生活圈覆盖(面积20-50公顷),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山水、道路、设施、控规单元范围划定,单元划分可指导下一步城镇社区的管理边界优化。


● 社区单元建设指引:以街道级(15分钟生活圈)和社区级(5分钟生活圈)两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为重点,依据“分级分类、特色凸显、场景塑造”原则提出建设指引。


● 典型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是对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编制内容应与未来社区实施方案相衔接,重点包括(但不局限于):(1)提出社区单元邻里中心建设的用地、功能、建设要求、建设方式(一站式/分散式);(2)提出旧区更新整治计划,多场景建设引导、服务设施项目清单以及资金统筹计划;(3)提出控规调整(针对已编制控规的区块)建议,对有需要的地块提出指标和设施配套调整要求。


3、配套标准:分级分类


提出浙江省街道级、社区单元级两级设施配置标准。打通行政体系,将服务管理体系对接街道-社区两级行政体系,利于不同部门、不同条线统一在街道、社区平台推进政策、措施及项目的落实。


4、规划成果:清单化的成果表达


规划形成“一县(市、区)一规划,一社一画像”。

成果表达上,要求专项规划的成果主要为“三图三表”,直接指导建设工作推进;典型设施提升方案的成果主要为“一图一表”,直接指导项目建设。


三.导则特点

1、精深:精度深至5分钟生活圈,落实共同富裕基本单元要求


本《导则》要求专项规划深化至5分钟生活圈(社区),填补规划体系中社区级规划的空白。通过法定规划体系的纳入,便于场景刚性落位、落实社区配套要求。


强化块状管控从以各个部门为主体的条状管控转向5分钟生活圈的块状管控,进而加强设施协同集成、复合共享。

注重以人为本。老龄及3岁以下儿童的生活范围更加聚集在300米步行范围(5分钟生活圈)内,更加注重宜老宜少的末端设施,如养育托管点、老年服务站等,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落实共同富裕。将九大场景理念落地到各个社区单元,缩小各区域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差距,落实共同富裕基本单元的要求。


2、包容:弹性体系,适应全省多样化的需求


浙江省浙南、浙北地区无论在地形地貌还是经济发展上均存在一定差距,本导则适应于浙江省多样化的模式。如:


九大场景考虑“标配+选配”。根据经济发展、地区差异等条件,选择五大标配场景、四大选配场景。

设施配套考虑“基础型+提升型”。基础型保障设施最低要求,提升型注重设施品质提升,重点考虑不同人群多元化、创新性的服务需求。探索设施“底线保障” 向“服务全面提升”进行转变。

邻里中心考虑多样化选择。根据存量与新建地区的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地形条件的不同等,提出发展一站式或街区式的邻里中心。


3、特色:注重浙江特色的融入


现状评估中凸显浙江特色。评估九大场景的实现度,精准识别现状九大场景建设短板。


配套标准中彰显浙江特色。以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为基础,融会贯通住建部、自然资源部以及兄弟省市(上海、北京)的标准体系,并植入多个浙江特色的指标,如智慧化、数字化相关内容。


四、结语

《导则》的编制,获得了省专班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导则》发布后,我院副总规划师、规划二分院院长陈勇作为编制组主要成员于全省视频培训会进行讲解,并赴杭州、宁波等各地进行专场培训、解读。




供稿部门 | 规划二分院项目联系 | 陈 勇 13958007150       周 俊 13588113271       洪 江 13857197462文稿作者 | 陈 勇、刘 曼文稿编辑 | 陈 濛、李星月、童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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