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肇庆街头闯红灯,分分钟让你变“网红”!
肇庆,是一座美丽的城市!
文明,是肇庆最美的风景!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左右看”。这首脍炙人口的童谣,老至白发苍苍的老人,小到牙牙学语的幼儿都能脱口而出,然而就是这一简单的交通常识,在现实生活中却常被人们抛之脑后。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肇庆城区时有发生,他们的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受伤的往往又是他们。
今天小编说说关于行人闯红灯的问题,
先来看看闯红灯的童鞋怎么说?
“我就是偶尔有急事闯一次,
平时都可守法啦!”
“没车的时候,我才会闯,有车绝对不会!”
“闯个红灯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
干嘛管得那么严!”
再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五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肇庆交警自开展“创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除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不按要求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现象也同步开展宣传和整治。然而,在一些小的路口,或者没有交警、志愿者的时候,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市民:
“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在“闯红灯”过程中极易受到机动车的侵害,一旦受到机动车的碰撞,非死即伤,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下面就曝光一批在肇庆街头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看看有没有你自己?
先来看看5月12日发生在肇庆黄岗市场路口的一幕
5月27日晚,叠翠北路路口
再来看看肇庆更多行人闯红灯的视频片段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l05031jz65h&width=500&height=375&auto=0
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顺畅出行,安全到家,
这是所有交警蜀黍的心愿!
生命只有一次,
平安才是到达目的地最近最快的路,
听交警蜀黍的话!
拒绝闯红灯,做文明好市民!
让我们一起平安回家!
编辑/编审:林大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