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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庆街头闯红灯,分分钟让你变“网红”!

2017-06-02 掌上端州


肇庆,是一座美丽的城市!

文明,是肇庆最美的风景!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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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左右看”。这首脍炙人口的童谣,老至白发苍苍的老人,小到牙牙学语的幼儿都能脱口而出,然而就是这一简单的交通常识,在现实生活中却常被人们抛之脑后。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肇庆城区时有发生,他们的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受伤的往往又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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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说说关于行人闯红灯的问题,

先来看看闯红灯的童鞋怎么说?


“我就是偶尔有急事闯一次,

平时都可守法啦!”

“没车的时候,我才会闯,有车绝对不会!”

“闯个红灯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

干嘛管得那么严!”  


再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五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肇庆交警自开展“创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除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不按要求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现象也同步开展宣传和整治。然而,在一些小的路口,或者没有交警、志愿者的时候,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市民:

   “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在“闯红灯”过程中极易受到机动车的侵害,一旦受到机动车的碰撞,非死即伤,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下面就曝光一批在肇庆街头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看看有没有你自己?

先来看看5月12日发生在肇庆黄岗市场路口的一幕

5月27日晚,叠翠北路路口

再来看看肇庆更多行人闯红灯的视频片段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l05031jz65h&width=500&height=375&auto=0

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顺畅出行,安全到家,

这是所有交警蜀黍的心愿!

生命只有一次,

平安才是到达目的地最近最快的路,

听交警蜀黍的话!

拒绝闯红灯,做文明好市民!

让我们一起平安回家!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编辑/编审:林大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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