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吠声声扰人何时休?肇庆养狗新规即将开始执行!
如今,
越来越多的家庭愿意
把养宠物狗作为
丰富生活、寄托感情的一种选择
但狗狗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
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
狗吠影响邻里休息,
狗粪不及时清理,
遛狗不带牵引绳导致狗咬人
等事件时有发生。
半夜犬吠声,扰人清梦
1月17日下午,市民刘先生途经端州域区明珠路的一家商铺,被商铺的狗吠声吓得落荒而逃。据了解,自从这家商铺的老板饲养龙物拘以后,楼上的居民就吃了不少苦头。
知情居民介绍,早在2015年,这家商铺的老板就养了一只宠物狗,晚上将它留在店内看铺。这只狗经常三更半夜狂吠,吵得楼上的居民心烦意乱。今年11月初,这只狗产下拘崽,老板也没用拘绳拴住它。这只狗护崽心切,白天只要看到有人从商铺门口经过,就要冲过来狂吠几声,把人吓得胆战心惊。
这十几年来,
端州城区阅江路住宅小区一区的
居民同样被拘吠声折磨得好苦。
这几幢住宅楼临近江滨路的商铺开了几家宠物诊所、犬类商店,楼上的居民经常在睡梦中被狗叫声惊醒,重病犬只的哀嚎声在深夜还显得特别刺耳、恐怖。
居民林先生曾经找宠物诊所、犬类商店老板理论,希望减少深夜狗吠声的困扰,“但是那位卖狗的老板居然说,控制狗吠声就像不让人说话一样,他做不到。”
犬粪不清理,环境受污染
随着肇庆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大多数人都会自觉清理宠物粪便,
但有市民出门时还是会踩到“地雷”。
图:肇庆零距离
“早上7时,陆续有人出来遛狗。有的没有狗绳,到处跑,到处制造垃圾,令人讨厌。”一名保洁员指着绿道说,每天都会扫到狗粪、狗尿,道路、绿化带、花基等都有清理过。
遛狗不牵绳,安全隐患多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在星湖绿道东门广场、星湖湾、青莲湖等路段遛狗,有的不牵狗绳,任由狗随处乱跑,给其他市民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
图:西江网
市民黎女士
有一次我带小孩在绿道上散步,突然前面跑来一只狗,不知为何不停地吠叫,吓得我急忙护着小孩躲避。狗主人跟上来后,叫唤了几声,那只狗才停止吠叫。如果那只狗突然发疯怎么办?那些狗主人省心过头了,狗随处跑,人也跟着跑。
那难道这些不文明行为
就真的管不了了吗?
注 意 了!
根 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市民若遛狗时因不牵狗绳而影响甚至伤害他人,将会负上相关责任。
另外,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肇庆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将实施,居民如遇狗吠等影响正常生活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将对养狗者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公安机关将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或单位予以罚款。
而根据养狗新规
以下行为都可能面临罚款
扣狗或者直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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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由公安机关扣押犬只,责令三日内申请补办登记,可以并处对单位每只2000元罚款,对个人每只犬500元罚款;逾期不申请补办的,没收犬只。
2.遗失、损坏养犬登记证未申请换发、补发、补植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在养犬严格管理区内饲养、繁殖、销售烈性犬、大型犬等危险性犬种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处2000元罚款。
4. 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1000元罚款。
5.开设相关经营场所或者从事相关活动不符合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要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6.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区域或将不符合携带外出条件的犬只外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7.养犬人的养犬行为或犬只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或者单位处500元罚款。
8.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六、七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9.所养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刑事犯罪的按相关法规处置;对未立即将受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
养狗本无错 关键看主人
其实宠物的行为
也反映了主人的素质
文明养狗
既是对爱犬的保护
也是对他人负责任的表现
对于即将实行的肇庆养狗新规
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网、西江日报、西江网
编辑:李欣颖
编审:邓珍芳
西江风|除了能放假的节日,这些肇庆本土传统节日,你知道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