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说法 | 他们因这个爱好犯了法 民警提醒:兴趣也要有边界
为了“好耍”,打鸟,甚至为了贩卖牟利,竟从网上买来射钉枪、枪管及其他配件,自己组装成可以发射钢珠、射钉弹的枪支。
今年以来,渝中区公安分局在强力推进“净网2019”等专项行动中,先后破获5起涉嫌通过网络,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及配件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火药枪4把,气枪2把,子弹若干及大量枪弹配件。渝中警方将在公安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社会面收缴力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制造贩卖枪支配件行为。
今年2月,渝中区公安分局在对一起涉枪线索扩线侦查时,发现33岁的嫌疑人李某有非法制造和贩卖枪支的嫌疑。办案民警经侦查发现,嫌疑人李某在互联网上,通过联系他人预出售其制造的一种名为“小獾”的小口径生存步枪,并以此获利。
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立案调查,通过走访摸排,发现李某在沙坪坝的一个厂房进行枪支配件的加工改造。5月7日下午,民警实施抓捕,成功将其抓获,并从李某的工作地搜查出大量的枪支配件共70余个。经过审讯,李某如实交代了其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违法犯罪事实。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渝中警方又先后在巴南区、巫山县、合川区、潼南区等地,抓获涉嫌通过网络购买射钉枪及配件改装枪支的嫌疑人5名。据介绍,这些案件的嫌疑人都是通过网购的方式,购买到射钉枪、枪管及其他配件,随后自行改装、制造为枪支的。在审讯中,他们交代其目的基本上都是为了自己“好耍”,打鸟,打斑鸠等,殊不知其行为均已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枪支管理法》第3条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个人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定罪处罚。
渝中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制贩枪支及配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全,警方将采取多警种横向互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整合多方资源共同开展“净网”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网上网下相结合,坚持长线经营、合成作战、主动出击,严管严控枪爆物品,重拳打击网络制贩枪犯罪活动。此外,区网安支队亦加大对互联网信息的安全巡查和整治力度,督促全区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接入服务单位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组织对接入网站进行全面排查,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网络的安全运行。
警方提醒
“兴趣”也要有边界,从网上购买的射钉枪,本来是工程建设中用于镶钉木板材料的施工用具,绝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将其改装成具有致伤力的枪支。网络,更不是法外之地,触犯法律换来的注定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