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我省要这么做!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预防、管控和处置体系,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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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全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课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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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我省要推进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将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抓好《生命·生态·安全》省级地方课程教学,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活动、体验教育、网络教育、家校共育等多种形式,丰富安全教育内容。
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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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我省将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要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切实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狠抓校风校纪,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做到职责明确、管理有方。
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将对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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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在校园重要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技防装置。加快推进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监控平台对接,“十三五”期间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要力争实现与公安机关监控平台互联互通。
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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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不良行为或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对欺暴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构成违法犯罪的未成年学生,公安、司法机关要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
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及责任追究和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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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机制。学校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地方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及时启动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和责任认定等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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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四川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