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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2期)举报他们,可得奖金!
【执行悬赏公告】
重庆潼南法院执行的(2020)渝0152执恢408号追缴蔡富华罚金、违法所得一案,被执行人蔡富华应当缴纳罚金14000元、违法所得500元,执行的(2020)渝0152执恢477号追缴周海龙罚金一案,被执行人周海龙应当缴纳罚金14000元,上述被执行人至今未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下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20%。两位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
18725967699,023-44598086
联系人:黄法官
监察举报电话
023-44598029
联系人:李主任
奖励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奖励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20%
潼南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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