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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维吾尔族小伙不识汉字 “手把手”指导立案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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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立案,但我认不得汉字……”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来了一位维吾尔族小伙,他用略生硬的汉语表达自己立案的请求。
维吾尔族小伙艾某平时往返于新疆和重庆两地,专门经营二手车生意,因近期与人在买卖车辆过程中发生纠纷,特地来到潼南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购车款。艾某只会说简单的汉语,读写汉字均有困难。得知艾某的特殊情况,诉讼服务中心的干警根据艾某口述的内容帮助他修改完善了起诉状,并主动替艾某填写了材料清单、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文书,经现场审核,当场完成了登记立案。“手把手”的贴心服务,有效减轻了少数民族群众因语言不通产生的诉讼不便,从诉讼的第一个环节便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潼南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诉讼事务“一次办好”目标,扎实开展“一站式”建设,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陆续增设诉状生成一体机、风险评估一体机、自助立案一体机等诉讼服务智能设备,持续推进在线诉讼、12368热线、跨域立案等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供稿:周梁京
供图: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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