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法执行】未领取足额案款,为何还要感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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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的工资没有全部领到,但依然非常感谢你们!”4月27日,杜某等7名农民工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送来了一封联名感谢信。案款并未全部领到,杜某等申请执行人依然对法官树起大拇指,还送来感谢信,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3月16日,杜某等7名农民工向潼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李某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农民工工资共37000余元。潼南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该涉民生系列案实行快立、快执。
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李某除了一辆长城牌小轿车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3月22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李某到庭接受询问、履行义务,但李某到庭后表示无偿还能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核实李某所言,执行法官当日便前往李某住所地走访调查,发现李某名下轿车正停放在其住所地。执行法官立即通知备勤干警一起将车辆扣押至指定场所,并对李某住所地采取了搜查措施,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当即启动当事人议价程序,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拍卖车辆进行议价。当事人协商一致,最终同意以保留价5000元起拍。
4月19日,李某的轿车在司法拍卖平台上以5400元的最高价成交。
4月27日,潼南法院通知杜某等7名申请执行人到法院按比例领取了案款,并明确告知他们下一步法院将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具体执行措施。
杜某等人领取了执行款后,掏出了一封盖有全部申请人手印的感谢信,交到了执行法官手里,表示:“这一个多月来,你们四处奔走,为我们做了那么多事,你们的辛苦我们都看在眼里。你们是真正为民着想、为民办实事的!”用真心换真情,用实干换信任,这一封感谢信不仅传递了当事人的感谢之情,更是承载着对法院和干警的认可和信任。
目前,该系列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供稿:黄杰
供图: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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