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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示范法院】潼南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 代表委员见证首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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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10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正式挂牌成立。潼南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见证家庭教育指导站的首次运行。
潼南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李某和王某对子女抚养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法官在庭前调解中已向李某和王某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但二人仍有拒绝照管子女、甚至是丢弃子女的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故责令李某和王某到家庭教育指导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代表委员们全程见证。
在家庭教育指导站,李某和王某及代表委员们观看了潼南法院制作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动画短视频,了解了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以及法律后果。随后,法官向李某和王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二人予以训诫,并就如何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进行指导。代表委员们也结合实际情况,对二人承担作为家长的职责给予具体建议。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民一庭庭长刘扬向代表委员们详细介绍了潼南法院“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工作职责、人员构成、运行方式以及适用案件范围等。与会人员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站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代表委员们表示,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法院设立的“守护花开”家庭教育指导站不仅能强化家长监护责任,还能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站功能,促进父母“依法带娃”,切实“守护青春、静待花开”。
供稿:李娟
供图: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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