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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涉学生交通事故,三个危险瞬间!交警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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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近期,三起涉学生交通事故

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

学生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发生交通事故

三张动图,三个危险瞬间

希望能再次警醒所有学生、家长


01



2021年10月29日中午,在爱南路宝荷路市场内的空地处,一名五岁女童蹲坐在地上玩耍。仅仅7秒后,视频左侧的一辆黑色小车启动行驶,小女孩被撞倒。
万幸的是,小车刹车及时,小女孩头部与身体部分皮外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没有生命危险。


















 女童蹲路中间无人看管
事发时,家长在哪里?


学龄前的儿童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自我防护能力不足
因此,家长应担起监护人的责任
看护孩子,教会孩子规避风险





● 家长需要这么做

家长应有意识地向孩子灌输安全知识,要教会孩子主动躲避车辆带来的危险,提醒孩子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更不要在汽车附近玩耍。


● 驾驶员需要这么做

车辆在右转弯时,应仔细察看车辆两侧的交通情况,减速、缓慢通行;在行车通过城中村、住宅小区、学校附近、地下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地方,请提前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短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避让。


02



2021年11月17日中午,正值学校放学时间,在环观南路东庵轻轨站附近路口,两名小学生闯红灯过马路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名学生受伤。


















 学生闯红灯


红灯停,绿灯行
是最基础的交通规则
而活泼好动的孩子们
或为赶时间、或存侥幸心理
可能会做出错误的选择
因此,蜀黍必须再次强调几点






● 禁止横穿马路

步行时要集中注意力,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绝不可以横穿马路。


● 红灯停,绿灯行
通过人行横道时,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当红灯亮起时如果仍处于人行横道上,不要后退或猛跑,以免发生危险,应注意观察情况同时继续前行,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 家长须将孩子的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上
对于低龄儿童来说,家长在过马路时应牵住孩子的手腕,以免孩子活泼好动发生危险。


2021年11月13日下午,龙岗坪地寿利新村1巷拐角处,一辆小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两名骑电动车转弯的学生(初二年级)发生碰撞。



















 学生所骑电动车从何而来
 俩学生为何未佩戴头盔


中小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
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还相对缺乏
加上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
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等原因
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骑电动上路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 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 骑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家长骑车带孩子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一戴两不”,即戴头盔、不闯灯、不逆行。2021年8月1日起,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处罚200元。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留给我们对于安全的深思
前车之鉴,就在身边
请所有家长、学生必须牢记以上几点

 牢牢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 

 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来源: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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