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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营商法律环境考察全纪实 | 走出去·柬埔寨篇(一)

SUNHOLD 申浩律师事务所
2024-08-25


导言

“2019年9月23日起,申浩外事委员会七名律师组成的“一带一路东南亚法律营商环境与投资风险考察团”,将重点考察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的投资环境。


世界需要中国,中国也需要世界,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法律服务。中国律师“走出去”,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在海外的机构、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申浩律师身处中国国际化开放的前沿,理应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也是历史赋予的机遇和责任。

——田庭峰律师


柬埔寨-金边 Day 1


一、转场柬埔寨


2019年9月28日,申浩团队顺利抵达本次“一带一路”营商法律环境考察的第三站——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



将柬埔寨作为本次东南亚考察的第三站,是由于近年来在双方领导人的有力引领下,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并取得重要进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成功访柬,将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上新的历史高度。


2017年洪森首相赴华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正式访华,双方就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合作、深化产能与投资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与柬埔寨“四角战略”以及《2015—2025工业发展计划》高度契合,柬埔寨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有着高度共识,热情高涨。双方在经贸投资、互联互通、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合作潜力巨大。中资企业进入柬埔寨市场并开展多维度合作日渐成熟。就在申浩一行抵达柬埔寨的1天前,2019年9月25日,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25日晚在金边举行国庆70周年招待会,柬埔寨首相洪森出席并致辞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


因而本次申浩一行赴柬埔寨考察,将重点考察当地中资企业投资与合作的先例、柬埔寨各地投资环境、当地规范外国投资合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赴柬埔寨投资的法律风险等事项


二、现代化的金边与熟悉的中国风


柬埔寨政府重视发展经济,迫切希望加强与中方在路桥、水利、电网、港口、码头、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加强在农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等方面的合作;发展轻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业多元化等。


2015年柬埔寨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已经超过1020美元,已脱离低收入国家行列,上升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是近年来东盟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其经济迅速发展离不开柬埔寨政府在拉动投资方面的持续努力。在首都金边,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以及中柬经贸合作日益密切带来熟悉的产品与中国元素(还有我们最熟悉的移动支付)。



下篇预告:

在明日的推送中,我们将介绍申浩外事委员会一行7人对柬埔寨投资环境与法律、政策考察的次日行程,并附上“一带一路”投资指南柬埔寨篇(二)——土地、税收、劳务篇。

“一带一路”投资指南柬埔寨篇(一)


柬埔寨对外经贸关系


【中柬双边贸易】

中柬两国自1958年7月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持续发展,尤其是1993年柬埔寨王国政府成立后,两国经贸合作关系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1996年7月,两国政府签署了《贸易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进一步为中柬经贸合作开辟了更加宽广和畅通的渠道,提供了更多的机会。2012年3月双方同意到2017年实现两国贸易额翻一番,达到50亿美元。2017年双方同意争取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亿美元。

  • 近年来,双边贸易呈持续增长态势。据中国海关统计,2017年,中柬双边贸易额57.91亿美元,增长21.7%。其中,中国对柬出口47.84亿美元,增长21.7%;自柬进口10.08亿美元,增长21.3%。


2013年—2017年中柬双边贸易统计(单位:亿美元)


【对柬援助】


  • 长期以来,中国向柬埔寨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援助涉及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和农业、教育、体育、警务等领域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这些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成套项目主要包括政府办公大楼、参议院会议厅和办公楼、桔井农业技术学校、农业实验楼、西港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国会办公楼、柬埔寨国家6A、78号公路、1577号公路、7号公路、8号公路、76号公路及延长线、57号公路、62号公路、干丹省波雷格丹洞里萨河大桥、波雷达马湄公河大桥、巴萨河大桥、茶胶寺修复、吴哥周萨神殿、金边制药厂、金边市毛泽东大道、乡村供水和乡村道路等。


  • 此外,中国帮助柬埔寨培训了大批经济建设急需人才。截至2017年,中国通过多边和双边渠道,共为柬埔寨培训了3338名经济人才,培训范围涉及外交、金融、商务、工业、农业、交通和卫生等诸多领域,生源囊括了首相府、外交国际合作部、财经部、商业部、工矿能源部、农林渔业部、公共工程运输部、卫生部、国土规划与建设部和国家银行等柬埔寨政府核心部门。


  • 2018年,援柬国王工作队物资、选举物资、100辆公交车、流动诊所车辆、小额赠送等项目物资完成移交。71C公路(跨湄公河大桥段)、11号公路改扩建、3号公路改扩建等项目相继开工。


【中国对柬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当年中国对柬直接投资流量7.44亿美元。截至2017年末,中国对柬直接投资存量54.49亿美元。投资产业主要分布在水电站、电网、通讯、服务业、纺织业、农业、烟草、医药、能源矿产、境外合作区等。主要中资企业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国大唐公司、广东外建、上海建工、云南建投、江苏红豆集团、柬埔寨光纤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优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公司、申洲有限公司等。

其中,江苏红豆集团牵头在柬埔寨投资的“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是中国商务部首批境外经贸合作区之一一期规划面积5.28平方公里,预计投资3.2亿美元。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00家企业入驻。中国企业以BOT方式在柬投资建设的电站项目主要包括基里隆Ⅰ号水电站项目、贡布省甘再水电站项目、基里隆3号水电站、国公省达岱水电站、斯登沃代水电站、额勒赛水电站、上丁省桑河二级水电站及西港燃煤电厂等。

2013-2017年中国对柬埔寨直接投资情况(单位:万美元)


【承包劳务】


  •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国企业在柬埔寨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09份,新签合同额33.0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7.64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604人,年末在柬埔寨劳务人员5877人。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包括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柬埔寨500万吨每年炼油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金边三环公路项目;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承建柬埔寨国家电网230kV输变电二期项目等。


  • 中国企业在柬实施的承包工程涉及柬埔寨社会各领域,对柬埔寨经济建设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截至2017年底,累计合同金额达110.8亿美元。


2013-2017年中国在柬埔寨经济合作情况(单位:万美元)

注:承包工程统计中含设计咨询合作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

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柬埔寨商业部负责出口审批手续。在多数情况下,进口货物无需许可证。但部分产品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特别出口授权或许可后方可出口。


【贸易主管部门】

柬埔寨商业部为柬埔寨贸易主管部门。


【出口优惠】

世界银行7月1日发布2016年最新人均国民总收入的划分标准,2015年柬埔寨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已经超过1020美元,已脱离低收入国家行列,上升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欧盟驻柬埔寨大使乔治·艾德加表示,如果一个国家被联合国规定要退出欠发达国家(LDC)行列之后,这个国家还有3年时间享受欧盟的“除武器外全部免税”(EBA),尽管柬埔寨在随后几年内脱离最不发达国家(LDC)行列,但柬埔寨还有一定时间享受欧盟优惠关税政策。

目前,柬埔寨享受了欧盟“除武器外全部免税(EBA)”和美国普惠制(GSP)等优惠关税,使符合条件的产品可以免除配额和关税进入欧盟和美国市场,这两种优惠大约占柬埔寨出口总额的60%以上。

【出口商品当地含量及原产地原则】


柬埔寨目前无当地含量要求,即不限制使用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对健康、环境或社会有害的原材料、零部件除外)。

在柬埔寨,出口商应重视普惠制的原产地规则要求。普惠制下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原产地规则对当地含量的最低要求为35%(符合条件的东盟成员国,即柬埔寨、泰国、印尼和菲律宾,在原产地规则要求中视为同一国家)。在“除武器外全部免税”下,原产地规则要求出口产品至少有40%的含量出自出口国。


【出口优惠】

根据投资法修正法,由柬埔寨投资委员会批准的出口型合格投资项目可享受免税期或特别折旧。其出口产品增值税享受退税或贷记出口产品的原材料。


【出口限制】


禁止或严格限制出口的产品包括文物、麻醉品和有毒物质、原木、贵重金属和宝石、武器等,2013年初,柬埔寨政府明令禁止红木的贸易与流通。半成品或成品木材制品、橡胶、生皮或熟皮、鱼类(生鲜、冷冻或切片)及动物活体需交纳10%的出口税。

服装出口需向商业部缴纳管理费。普惠制下服装出口至美国或欧盟的,需获得出口许可证。


【矿产品出口】


为加强对矿产品出口的有效监管,柬埔寨明确了矿产品出口法律程序及手续。

矿产品出口公司须完成2项出口审批:

  • 一是拥有矿产执照的出口公司,须向矿产能源部提交既定时间内(最多1年)的出口计划,以获得原则性批准的出口配额(EQAP);


  • 二是拥有配额后,每次装运还需获得矿产能源部的出口许可及财经部下属海关总署的批准。


口公司须在装货前7天内通知矿产能源部进行检查,装运离境10天内向矿产能源部提交海关支持文件报告。对于违反规定的出口公司,矿产能源部将拒绝签发新的出口许可、暂停出口配额3个月,并面临一段时间内被政府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免税进口】


根据投资法修正法,由柬埔寨投资委员会批准的出口型合格投资项目可免税进口生产设备、建筑材料、原材料和生产投入附件。为取得生产用原材料免税进口批件,进口公司应每年向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申报拟进口材料的数量和价值。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柬埔寨政府近年来不断改进海关管理制度,致力于实现简洁、高效、透明和可预测的海关管理。

为简化海关程序,政府决定推行使用“海关一站式服务系统”,并计划在西哈努克港安装自动海关数据系统终端。


【关税税率】

  • 除天然橡胶、宝石、半成品或成品木材、海产品、沙石等5类产品外,一般出口货物不需缴纳关税。

  • 所有货物在进入柬埔寨时均应缴纳进口税,投资法或其他特殊法规规定享受免税待遇的除外。进口关税主要由四种汇率组成:7%、15%、35%和50%。

  • 在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共同有效关税体制下,从东盟其他成员国进口、满足原产地规则规定的产品可享受较低的关税税率。


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规定


【投资主管部门】


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是负责重建、发展和投资监管事务的一站式服务机,由柬埔寨重建和发展委员会和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组成。该机构负责对全部重建、发展工作和投资项目活动进行评估和决策,批准投资人注册申请的合格投资项目,并颁发最终注册证书。


但对于下列条件的投资项目,需提交内阁办公厅批准:
  • (1)投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

  • (2)涉及政治敏感问题;

  • (3)矿产及自然资源的勘探与开发;

  • (4)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5)基础设施项目,包括BOT、BOOT、BOO和BLT项目;

  • (6)长期开发战略。



【投资行业规定】


柬埔寨政府视外国直接投资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柬埔寨无专门的外商投资法,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其政策主要体现在《投资法》(本法于1994年8月4日柬埔寨王国第一届国会特别会议通过,1997年、1999年两度修订)及其《修正法》(2003年2月3日柬埔寨王国第二届国会通过)等相关法律规定中。


【鼓励投资的领域】


《投资法》十二条规定,柬埔寨政府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包括:
  • 创新和高科技产业;

  • 创造就业机会;

  • 出口导向型;

  • 旅游业;

  • 农工业及加工业;

  • 基础设施及能源;

  • 各省及农村发展;

  • 环境保护;

  • 在依法设立的特别开发区投资。


投资优惠包括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和赋税。


【限制投资的领域】


《投资法修正法实施细则》(2005年9月27日颁布)列出了禁止柬埔寨和外籍实体从事的投资活动,包括:
  • 神经及麻醉物质生产及加工;

  • 使用国际规则或世界卫生组织禁止使用、影响公众健康及环境的化学物质生产有毒化学品、农药、杀虫剂及其他产品;

  • 使用外国进口废料加工发电;

  • 森林法禁止的森林开发业务;

  • 法律禁止的其他投资活动。


此外,该细则还列出了“不享受投资优惠的投资活动”和“可享受免缴关税,但不享受免缴利润税的特定投资活动”。


【对外国公民的限制】


《投资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作出规定:
  • (1)用于投资活动的土地,其所有权须由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持有51%以上股份的法人所有;

  • (2)允许投资人以特许、无限期长期租赁和可续期短期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投资人有权拥有地上不动产和私人财产,并以之作为抵押品。


【矿产投资】


2016年6月,柬埔寨政府出台《矿产勘探和工业开采执照管理条例》。根据条例,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矿产勘探与开采执照,矿产能源部批准;大于200平方公里的矿区勘探开采执照,由王国政府批准。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有权在规定的条件内提出超过一个矿区的勘探申请。执照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之后可申请延期两次,每次为期两年。已获政府授予矿产勘探和开采权的企业须在180天内提出新的勘探和开采申请,否则其执照将被没收。

据矿产能源部统计,目前在柬埔寨有70余家公司从事矿业,包括中国、澳大利亚、美国、法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家。


【投资方式的规定】


  • 外国直接投资

    在柬埔寨进行投资活动比较宽松,不受国籍限制(土地法有关土地产权的规定除外)。除禁止或限制外国人介入的领域外,外国投资人可以个人、合伙、公司等商业组织形式在商业部注册并取得相关营业许可,即可自由实施投资项目。但拟享受投资优惠的项目,需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申请投资注册并获得最终注册证书后方可实施。获投资许可的投资项目称为“合格投资项目”。


  • 合资企业

    合格投资项目可以合资企业形式设立。合资企业可由柬埔寨实体、柬埔寨及外籍实体或外籍实体组成。王国政府机构亦可作为合资方。股东国籍或持股比例不受限制,但合资企业拥有或拟拥有柬埔寨王国土地或土地权益的除外。在此情况下,非柬埔寨籍实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合计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


  • 合格投资项目合并

    两个或以上投资人,或投资人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约定合并组成新实体,且新实体拟实施投资人合格投资项目,并享受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规定投资优惠及投资保障的,新实体需向投资委员会书面申请注册为投资人,并申请将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转让新实体。


  • 收购合格投资项目

    投资人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收购合格投资项目所有权,且拟享受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规定投资优惠及投资保障的,应向投资委员会提出收购申请,将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转让新实体。收购人为未注册自然人或法人的,需先申请注册为投资人。投资人股份转让造成受让方取得投资人控制权的,投资人须向投资委员会提出转让申请,并提供受让人名称和地址。


  • BOT方式

    目前在柬埔寨开展BOT项目的主要以中资公司为主,涉及行业包括水电站、输变电网等,特许经营期限没有特殊规定,水电站的经营期限一般是30-40年。


对外国投资的优惠


柬埔寨政府给予外资与内资基本同等的待遇,《投资法》及其修正法为外国投资提供了保障和相对优惠的税收、土地租赁政策。

此外,外国投资同样可享受美、欧、日等28个国家/地区给予柬埔寨的普惠制待遇(GSP)。


【投资保障】


柬埔寨政府对投资者提供的投资保障包括:
  • (1)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所有的投资者,不分国籍和种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2)柬埔寨政府不实行损害投资者财产的国有化政策;

  • (3)已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柬埔寨政府不对其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管制;

  • (4)不实行外汇管制,允许投资者从银行系统购买外汇转往国外,用以清算其与投资活动有关的财政债务。


【投资优惠】


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批准的合格投资项目可取得的投资优惠包括:
  • (1)免征投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关税;

  • (2)企业投资后可享受3-8年的免税期(经济特区最长可达9年),免税期后按税法交纳税率为9%的利润税;

  • (3)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利润税;分配红利不征税;

  • (4)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


行业鼓励政策


柬埔寨行业鼓励政策主要体现在农业和旅游业两个方面。


【农业】


在吸引外商投资农业产业上,柬埔寨政府依据投资法对开发种植1000公顷以上的稻谷、500公顷以上的经济作物、50公顷以上的蔬菜种植项目;对畜牧业存栏在1000头以上、饲养100头以上的乳牛项目、饲养家禽10000只以上项目;以及占地5公顷以上的淡水养殖、占地10公顷以上的海水养殖项目均给予支持和优惠待遇。

主要鼓励措施是:
  • (1)项目在实施后,从第一次获得盈利的年份算起,可免征盈利税的时间最长为8年。如连续亏损则被准许免征税。如果投资者将其盈利用于再投资,可免征其盈利税;

  • (2)政府只征收纯盈利税,税率为9%;

  • (3)分配投资盈利,不管是转移到国外,还是在柬国内分配,均不征税;

  • (4)对投资项目需进口的建筑材料、生产资料、各种物资、半成品、原材料及所需零配件,均可获得100%免征其关税及他赋税,但该项目必须是产品的80%供出口的投资项目。


【旅游业】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都把发展旅游业作为首要工作之一,将旅游产业定位于“优先发展行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来加快发展。

 

中国企业到柬埔寨开展投资合作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投资方面


(1)准确把握柬埔寨投资政策和法规


企业开展投资活动,首先要做到知法、依法。要全面掌握柬埔寨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府在投资保障、投资优惠和限制、外汇、土地使用、商业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政策。


(2)客观分析对柬埔寨投资的比较优势


在柬埔寨投资的主要优势包括:

  • 实行开放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经济活动高度自由化;

  • 政府是推动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力,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鼓励外国投资为基本思路,外资基本享受与内资相同的待遇;

  • 柬埔寨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在矿产、水利、农产品、渔业等方面资源较为丰富,这些将为企业提供较多的投资机会。


在柬埔寨投资的主要不利因素包括:

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为落后,相关成本费用高;与周边的越南、孟加拉等纺织服装竞争对手相比,工人工资水平较高。此外,柬埔寨投资软环境有待改善。

主要体现在:
  • 政府部门办事花费时间长,工会组织的罢工、示威等活动较为频繁。

  • 市场、经营秩序有待提高。柬埔寨无经济法庭,法律、司法对外资的保护力度有待提高。

  • 柬埔寨经济发展主要依赖外援和外资。


(3)规避投资风险


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 全面了解信息,提高决策质量。主动联系中国驻柬埔寨经商机构,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信息,深入进行国情和市场调研,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全面了解投资风险,防止决策失误;

  • 持清醒头脑,凡事务求落实。企业不可听信一面之词,对于一切承诺均应以正式获得政府批件为准。在选择合作伙伴时,也应对其背景和实力先进行考察。


2.贸易方面


在柬埔寨经商不受国籍限制,但中方企业和人员必须熟悉并适应当地的特殊贸易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拓展业务。


(1)熟悉柬埔寨贸易的主要特点


柬埔寨工业生产以两头在外的制衣业为主,因而其进出口贸易带有如下鲜明特点:

  • 工业制成品和服装加工原料几乎全靠进口,出口产品绝大部分为服装;

  • 外商投资的服装加工企业是外贸增长的主要力量,近年来柬埔寨服装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维持在95%以上;

  • 主要出口市场为美、欧,主要进口来源地为东盟和东亚国家,近年来自东盟国家进口增长迅速。


(2)了解柬埔寨贸易的优势和制约因素


柬埔寨贸易优势:


  • 柬埔寨于1999年加入东盟,在共同有效优惠关税体制下东盟成员国将按步骤实现关税减让目标。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初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给予柬埔寨、老挝、缅甸三国的“早期收获”减免税计划,其中,给予柬埔寨418种商品(主要是农、林、牧、渔产品)进口零关税的优惠待遇。此外,东盟与印度、韩国、日本、澳新的自贸区建设也在进行中。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和自由贸易区建设,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柬埔寨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 美国、欧盟、日本等28个国家/地区均给予柬埔寨普惠制待遇(GSP);对于自柬埔寨进口纺织服装产品,美国给予较宽松的配额和减免征收进口关税、欧盟不设限、加拿大给予免征进口关税等优惠措施。


柬埔寨贸易制约因素:


柬埔寨贸易结构单一,以出口成衣为主并集中于美欧市场,易受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美欧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

柬埔寨成衣出口仍可享受优惠待遇,但今后将面临日趋平等的待遇和自由竞争的挑战。越南等周边国家的劳动力成本和专业技术与柬埔寨相比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纺织品服装出口受到美国免配额免关税待遇后,出口增长迅速。

柬埔寨制衣业已趋近饱和状态,该行业越来越难以吸引新的投资,导致近年来外商投资制衣业的项目和金额逐年减少。


(3)灵活运用税务规则


柬埔寨目前主要有以下的税种和税率,分别是:所得税9%或20%、增值税10%、营业税2%。柬埔寨对私人投资企业所征收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分别是:所得税9%、增值税10%、营业税2%。


(4)注重提升产品质量


质量就是信誉,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中国企业出口到柬埔寨的产品主要有纺织品及其原材料、机械、电器、食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医药、烟草及化工产品。中国企业应注重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打造良好的国际商誉。


3.承包工程方面


(1)抓住市场机遇


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柬埔寨政府的重要经济目标之一。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每年向柬埔寨提供近亿美元的优惠贷款,主要涉及技术支持、电力、供排水、道路和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农业、减贫和教育等领域。


(2)选好承包项目


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应加紧培养人才,特别是高素质、高技术人才的培养。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选择专业性较强、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也应努力尝试参与工程咨询性项目的竞争。


(3)进一步开拓市场


中国企业在承担中国政府援柬埔寨成套项目的同时,应力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扎根当地市场打下基础,增加在国际招标中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拓展柬埔寨承包工程市场。


(4)开展良性竞争与合作


中国企业参与竞争和编制报价要坚持以下原则:技术上力所能及、经济上有利可图、执行项目上风险可控。切忌盲目、恶性竞争。企业之间还应进行灵活多样的合作,联合开拓柬埔寨市场。


4.劳务合作方面


(1)熟悉劳工政策


柬埔寨有关劳工政策:严格控制外劳输入,积极实施技术人才本地化战略,千方百计地解决其国内劳动力大量过剩的问题,努力寻找国外就业市场。

(2)企业要依法用工


如雇用中国劳工,必须符合中国商务部有关规定,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办理赴柬务工手续,禁止非法用工。企业还需在每年11月底前向柬埔寨劳工部申请下一年度雇用外劳的指标,未申请年度用工指标,将不被允许雇用外劳。所雇用的外劳还必须满足《劳工法》规定的所有条件。

(3)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工作许可过程中,首先应认真了解法律法规。
总体而言,柬埔寨关于劳工规定是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劳动标准制定的,要求较为严格,且很多规定和中国国内规定差异较大。中国企业到柬埔寨投资合作涉及用工问题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劳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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