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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加拿大旅转学项目现在还适合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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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学希望能够通过留学的方式顺利拿到加拿大学签,之后办理移民。
但是,目前国内直接申请学签拒签率较大,特别是语言达不到要求/年纪相对较大/已有高等学历文凭等情况下,无法让签证官相信申请人真实的留学目的从而被拒签。所以很多同学都选择了先办理旅游签,再通过读短期课程达到大专院校的录取条件后,在境内申请学签。
根据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R S.215(1)规定,境内外国人申请学签必须满足的其中两个条件是:需要有临时居民身份 & 已经完成入学先决条件课程。
18年之前,利用先申请旅游签入境,再就读一个语言班完成申请大专院校先决条件,最后再申请留学签证可以说很容易。
但自18年底开始,IRCC在发现大量申请人利用这个政策漏洞(IRPR S.215(1)条款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特殊情况申请学签而做的政策补充),旅转学的拒签率目前较高。签证官在拒签时给的理由绞尽了脑汁,申请人被齐刷刷拒签的情况时有发生。
下面同学们跟小编一起看一则案例。
L同学于19年1月持访问签入境加拿大,之后完成了两个半月的语言班后,顺利拿到了曼尼托巴科技技术学院(MITT)的一年技工证书班录取通知书LOA,立马递交了学签申请。19年8月份,学签被拒。
签证官给出拒签的主要理由之一:“MITT学院给的录取通知书上没有标明申请人入学课程是否已经完成,申请人的条件不满足境内学签条件,需要递交境外使馆申请“。透露出来的含义就是境内旅转学不是正规拿学签方式,想申请你得按照主流方式境外申请来。
L同学不服,在收到拒签信后提请来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
联邦法院在收到审查申请后,调取了GCMS对申请做了详细分析。
联邦法院认为:
1.IRPR S.215条款并没有详细规定境内申请学签时需要展示已完成入学课程的证明,更没有说需要说明入学课程的组成是什么。
2.参照过往类似判例:(Virk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18 FC 1181 )的判决,学校完全有权规定什么才是入学课程(**这是18年获胜的判例,签证官也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为什么还是给出一个类似理由拒签呢?意图明显...)
3.MITT学院网站已经很明确标示了完成指定的语言课程班后就完成了入学条件,申请人也已经提交了相关材料。
移民官的拒签结果不合理,司法审查通过,将申请人案件移交另一名签证官审理。
后话:大部分走这条路的都是奔着各个省的省提名项目去的,主申请人毕业拿到开放工签,工作一段时间申请省提名。或者配偶利用配偶开放工签找工作,再走省提名项目。如果雅思分数达标,境内工作经验积累了也有机会走联邦技术移民项目。
然而这个项目周期少则3年,多则6年:以就读阿省1年制学校SAIT课程为例:入境后就读语言班4-6个月,之后申请学签4-8个月(目前审理较慢,一但学签被拒,再次递交又是4个月+。如果请律师申请司法审查,也需要花费几个月才会有结果,结果未必如意),就读1年课程,申请开放工签2-3个月,找到学历相关的职业后工作6个月(找工作仍需时间,而且找相关的工作并不容易),提交省提名申请1个月+,联邦阶段6个月+,一路顺风顺水总共最低耗时仍需3年+;如果配偶给力利用开放工签主申请,也仍需耗费3年左右时间。
费用上,一年制的SAIT课程学费基本2万加币左右,一家三口的生活费开销基本要2万+,外加其它开销,基本奔着5万去了。
目前加拿大有80多种经济类移民项目,同学们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自身情况的项目来走。如果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走,小编不推荐同学们走旅转学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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