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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教育行政部门要用足用好减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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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教育报

刘惠兰 / 北京市东城区责任督学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将2019年定为“基层减负年”。文件公布以来,各系统因地制宜,落实细化要求。


作为学校的责任督学,让我有更多的机会真切地感受到教师的敬业精神,同时也感觉到教师过重的心理和工作负担。


我期盼各界以减负为机,真正为教育减负,让学校倾心办学,提高质量,办出特色;让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切实完成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让教育远离喧嚣、浮华、浮夸。这样,我们的教师才有激情与干劲,学生的获得感才会更多。


减负,并不是减掉所有的压力。以教师为例:


教师的负担来自个人,对个人职业未来发展的期许、对自我专业素质的提升,都可能成为教师工作的负担。但这些都是教师在追求教育人生中所必然要经历的甜蜜负担,它对教师自我成长、学生发展来讲,是正相关,教师乐于接受。


教师的负担来自外界,特别是那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繁杂的、重复的、形式主义的活动与工作;那些过多的评比、检查、填表、考核;那些不断拔高层级的比赛与竞争;那些来自家长对教师不切实际、过高的期望与要求,都给教师带来无限的困扰、压力和负担。它让教师低效益工作、高负荷运转、疲于应对和应付,导致教师无法安心从教、静心教书。


为教育减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关乎社会、学校、家庭对教育统一的认知和行动的自觉。教育主管部门应主动担当为教育减负的责任与义务,引导社会、学校、家庭给予关注与支持。


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提高教师入门门槛,吸引优秀人才做教师工作。引导社会和家长,尊重教师的劳动,主动积极与教师形成合力,完成好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职责与目标。


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和学生成长规律,建立充分体现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重师德表现、重实践能力、重教学业绩,科学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厘清学校的办学责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责任,对超出学校教育范围的、各种配合完成任务的社会性工作敢于说“不”。清理和规范进学校检查、考核、评比的项目和工作,有效减少或合并必要的检查,为教师减轻过重的工作负担和心理负担。特别是针对表格多、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问题,做出实质性的整改。


图 / 摄图网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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