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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嘴炮,以实际行动热爱祖国!

余是以言之 法政新观察 2019-11-21

爱国,不仅需要呼喊口号,更要落实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实际行动!



亲爱的朋友,


  最近几天,相信大家都充分感受也充分表达了爱国热情:无论是给自己的微信头像加上五星红旗,还是在朋友圈里呼喊“祖国万岁”、“我爱你中国”、“新中国生日快乐”,抑或是在自家阳台上、车子里放置上一枚鲜艳的国旗……所有这些行动,都表明了我们的真挚的爱国情感,表达了我们对于伟大祖国的真诚的热爱和认同。


这些当然都是爱国,甚至,还是最流行(也最简便)的表达爱国热忱的形式。然而,我以为,比喊几句“爱国”口号更重要的是讨论一下应该怎样爱国——爱国不能止步于这些表面文章,爱国不能仅仅是呼喊口号和热泪盈眶,爱国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比大喊"爱国"更重要也更有意义的,将爱国的情感落实在我们有些平淡甚至单调的日常,落实在我们的具体而微的生活和工作中。


比表态更重要的是行动!因此,拿出热爱祖国的实际行动,比空洞地喊口号当然更有意义!那么,爱国的实际行动包括哪些呢?我以为,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着手。


第一个层面,通过具象的,具体而微的列举,来说明爱国实际行动的内容。


譬如,热爱祖国,就应尊重和善待身边的国人同胞,无论是否认识,都应怀抱善意,珍视这份同胞之情。如果一个人天天嘴上喊着爱国,实际却自认上流精英,处处高人一等,对普通国人的苦难冷漠麻木,甚至于耍特权,欺压弱势,伤害良善,这种“爱国人士”,实在叫人不敢恭维。


假如你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不滥用权力,不贪污受贿,在你的一亩三分地里抵制权力场的不良风气,正心诚意、表里如一地在岗位上为民众服务,这就是爱国。城管队员对街边小贩文明执法,从我做起坚决杜绝蛮横欺压和暴力执法,这就是爱国。


假如你是中小学教师,做好为人师者的本分,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不收受家长的红包,不制造借口,胁迫家长和学生参加任何有偿补习课程,这就是爱国。假如你是医生,不收受病人的红包,不与不良药企的医药代表狼狈为奸,对所有的病人一视同仁,救死扶伤,为所当为,这就是爱国。


假如你是个企业家或者商户,诚信经营上,不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用这些东西去欺骗和伤害国人同胞的健康、生命和其他合法权益,这就是爱国。饭店老板做到不使用地沟油或者任何其他的非法食物添加物,保证食客在店里吃的健康,这就是爱国。拆迁公司雇佣的打手,因为良心发现而及时收手,不再参与非法强拆和对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不法侵害,这就是爱国。


甚至,自觉排队也是爱国,遵守交通法规也是爱国,在公众场合杜绝不文明行为也是爱国……不用再列举下去了,因为实在列举不完。也因为列举不完,所以第二个层面的“爱国实际行动”就显得更加重要。


  

“爱国实际行动”的第二个层面,涉及到较为抽象的部分,国民素养和公民担当,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做一个合格的共和国公民,承担起自我的公民责任,也维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公民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具备法律意识,明确一个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当然,仅仅具备法律意识是不够的,作为公民,还应关心公共事务,承担公共责任。为此,就要求我们做到以下三点:1,理性思考的习惯和正确的是非观;2,尊重常识,尊重历史;3,拥有质疑的勇气和批判的精神;4,社会参与的自觉。当然,这个问题要展开讨论就太多了,这里暂且打住,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买一本类似《中国公民读本》的小册子读一下。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比爱国的口号更重要的是爱国的行动。对于一个共和国的公民来说,要真正做到爱国,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气。爱国是具体的,爱国最基本的要求是要爱自己的国人同胞,而不是一边做着伤天害理的事,一边爱着那个抽象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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