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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研究丨问题1-1-32(4S店试驾车应确认为存货还是固定资产)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MY聊审计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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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32(4S店试驾车应确认为存货还是固定资产)

问题:

4S店对其试驾车应确认为存货还是固定资产?

背景:

4s店试驾车挂车牌后即为公司使用车辆,但是试驾车也仍有可能进行销售,则试驾车是确认为存货还是固定资产?

解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存货》规定,存货的定义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而《企业会计准则第4——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的定义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因此,在本案例中,判断此类试驾车在财务报表中应列报为存货还是固定资产主要依据是其持有目的(或者说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本案例中4S店持有试驾车的目的有二:一是促进该车型的其他车辆的销售,此时与该试驾车相关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增加同车型的销售量来间接实现的;二是其本身的出售,此时与该试驾车相关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其自身的直接出售实现的。我们理解,应当分析该类试驾车的主要持有目的(或者说主要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在此基础上确定其应确认为存货还是固定资产。

我们需要对此类试驾车的销售业务模式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关注以下因素,以协助判断4S店持有试驾车的主要目的,据此确定该类试驾车的会计分类:

1、试驾车转为出售的条件,即在何种情况下会出现试驾车出售的情况;

2、从投入试驾到出售通常的时间间隔、试驾车出售时通常的成新度;

3、试驾车的通常出售价格与同车型新车正常销售价格之比;

4、试驾车出售交易的发生频率、试驾车对外出售收入占4S店全部车辆销售收入之比。

试驾车的会计处理方式与试驾车是否已经挂上公司牌照无关,而且无论在固定资产还是在存货核算,该车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均应已归属公司(否则不符合资产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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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及学习笔记:

1.此案例与上一个展品案例类似,均需要考虑持有目的或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

2.上牌不会影响试驾车的会计处理;

3.考虑进一步信息协助时,通常包括试驾车出售的条件、投入试驾到出售的时间间隔、试驾通常的出售价格、出售交易的频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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