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以诚信的名义,人大常委会出台15条
刚刚,记者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的“发挥联合惩戒作用、促进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21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
这个《意见》的出台,旨在切实增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促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联合惩戒作用,建设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意见》共四部分十五条,分别从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的职责、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的支持监督、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权。各有关机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应当关心、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促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不断提升执行办案质量和效率;应当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应当加强执行办案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和严肃查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应当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以及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对于被执行人和协助义务人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和协助义务的,《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应当向其上级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意见》规定还对各机关、部门如何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难,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的主办作用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将履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执行办案经费装备保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加快“信用山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各联合惩戒单位业务管理审批系统,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
《意见》强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要进一步完善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做出决议决定、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执行案件听证、执行现场见证等方式,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对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解决执行难重大问题,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予以解决。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不作为组织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已当选的人大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经督促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由原选举单位劝其辞去代表职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依法罢免。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执行案件的处理。
山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说,全省法院将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以上甘岭战役和莫斯科保卫战的坚强决心和顽强斗志,用全、用足、用活执行措施;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支持,督促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与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争取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单位积极履行协助义务;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以优异的成绩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山西、诚信山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晋法轩
图:阿关 梁慧杰 韩兴
编辑:武文静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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