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连绵,送别法官刘勇
10月11日下午六时许,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执行法官刘勇同志因连日操劳,不幸病逝,倒在了决胜执行大会战的征途上,享年 57岁,离开了他牵挂挚爱的亲人、同事,离开了他念念不忘的工作岗位。
生平简介刘勇同志于1961年5月出生,1976年12月参军入伍,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在部队长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先后获得军区“医院专业技术比武”第三名,荣立三等功一次。2000年10月以专业技术九级(副团级)转业至临汾中院工作,历任执行局执行员、离退休管理处处长、执行三庭庭长等职务,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他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奋战执行工作岗位18年,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办案能手,主办执行案件近200件,执结标的金额近5亿多元,为心爱的事业奉献了一生。
忘我工作
案件的执行阶段是各种矛盾冲突最为激烈的环节,最容易发生不稳定因素。刘勇同志一心都扑在执行工作上,18年来,他为人诚恳,性格开朗,毫无私心杂念,他总是把最难的留给自己,面对执行工作的压力,他和同事执行案件时,注重工作方法,采取和解的方式,认真妥善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使当事人和执行人员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不再以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执行采取的措施、进展、成效情况,征询其想法和建议,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对其案件的重视。今年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他每天都在加班加点,都在忘我的工作,直到生命停止的最后一个月,最终因多种疾病缠身导致双腿的下半部分十分疼痛,无法行走,在领导同事和家人的劝说下才住进了医院。最后一个月中,他还在关心案件,不断地向同事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想着早点回到工作岗位,但是病魔毫无征兆地突然袭来,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工作事迹
“判决书上盖了法院红章,这是国家对胜诉人的承诺,作为执行法官,你有责任维护它的尊严。”这是刘勇同志生前最常说的一句话。为保证案件能够顺利执结,在每件案件实施执行措施前,他都认真地查阅卷宗材料,熟悉案情,了解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财产状况。然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执行方案,做到有的放矢,不打无准备之仗。多年来,他很少过节假日,晚上也常常加班,工作在第一线,在执行侯马某有限公司一案时,因该公司拖欠村民补偿款近百万元未付,导致案件的执行难度很大,一时陷入僵局,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反而适得其反。为使村民早日拿到补偿款,他带领办案组起早贪黑,并与其他办案人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多次辗转乡政府、村委会做耐心细致地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将全部案款执行回来,并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执行。
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类矛盾纠纷增多,执行局每年受理执行案件骤增,每年增长近30%,造成案件面广、量大、难执行。他常说“做执行工作,碰到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是常事,时常得抓住逢年过节被执行人返乡回家有利时机,加班加点执行已成为常事,一次找不到则两次,两次找不到则三次,一直到找到被执行人,找到被执行财产,将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为止。”在一起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拖欠货款一案中,他和同事连续多次驱车前往曲沃吴某的厂区。因被执行人蓄意逃避义务,长期打游击、玩失踪,将财产转移后其个人也下落不明,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他不灰心,通过细致的摸排调查,他和执行干警不辞劳苦连续几天在各地工商、银行、房管部门进行财产调查,又走访了数家村委会,半年之内十三次上曲沃,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吴某,通过对吴某做工作,讲明当前全国大执行的形势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为其分析利害,使被执行人吴某最终同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刘勇同志的英年早逝令众人痛惜,不仅是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更是法院系统失去了一名好干警,同事们失去了一名好战友,群众失去了一名好法官。刘勇同志一生对执行工作的付出、对司法事业的贡献,证明了他是一名优秀、可敬的执行法官!
编辑:武文静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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