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全省首份不诚信诉讼名单被公布
为打击不诚信诉讼,现将2017年以来晋城法院因不诚信诉讼被处罚的个人曝光如下:
曝光台
被处罚人:赵玉兵
处罚单位:晋城中院
户籍地:晋城城区
处罚事由:虚假陈述
处罚结果:罚款3万元
被处罚人:苏龙龙
处罚单位:晋城中院
户籍地:泽州县
处罚事由:虚假陈述
处罚结果:罚款2万元
被处罚人:魏学开
处罚单位:晋城中院
户籍地:陵川县
处罚事由:虚假陈述
处罚结果:罚款1万元
被处罚人:李赵波
处罚单位:晋城中院
户籍地:阳城县
处罚事由:提供虚假证据
处罚结果:罚款2千元
被处罚人:梁飞
处罚单位:晋城中院
户籍地:晋城城区
处罚事由:变造证据
处罚结果:罚款2千元
被处罚人:李路红
处罚单位:晋城市城区法院
户籍地:长治市
处罚事由:伪造诉讼材料
处罚结果:罚款5万元
什么叫不诚信诉讼?
不诚信诉讼会面临什么处罚呢?
不诚信诉讼
指诉讼参与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或伪造诉讼材料的行为。
常见形式
一、伪造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身份证明;
二、隐瞒或编造送达地址;
三、伪造或变造证据;
四、证人作伪证;
五、隐瞒真相,向法庭作不实陈述;
六、虚构案件事实、法律关系等;
七、恶意串通,共同提起虚假诉讼;
八、基于恶意目的,滥用诉讼权利;
九、其它违背诚信诉讼的行为。
法官发现不诚信诉讼的迹象,可以:
一、要求重要证人或当事人出庭;
二、通知利害关系人参与诉讼;
三、增加涉嫌不诚信诉讼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四、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
五、针对案件疑点和细节要求当事人作背靠背调查,并在笔录中注明。
制裁措施
一、经查实案件涉及不诚信诉讼的,应在审理中一并审查不诚信诉讼的情节,依法追究参与人应承担的责任。
二、审查不诚信诉讼的情节,主要结合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以及浪费司法资源的情况和造成社会不利影响的程度综合判定。
三、对案件一审审理中及时查明的不诚信诉讼,且已造成不利后果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参与人处以罚款或拘留。
对案件经二审或再审审理后查明原审涉及不诚信诉讼,且因此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对参与人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认为构成犯罪的,移交侦查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不诚信诉讼参与人的处罚结果,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如认为必要,可向其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打击不诚信诉讼
我们态度鲜明、绝不手软
你只要敢做
我们就敢罚、敢曝
绝不让法庭成为不诚信诉讼的竞技场!!!
编辑:梁慧杰
投稿:晋城中院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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