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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级响应!启动!正确的过年姿势在这里!

山西高院 2021-05-02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格落实“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规定,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视疫情如命令,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有效发挥联防联控体制机制优势,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严把入口关、严把医治关、严把扩散关,切实做好疫情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各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迅速动员行动起来,强化相关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服务,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小编在此呼吁全省法院干警及社会各界:
请大家不聚餐,不集会,不串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去,出门戴口罩,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抗击疫情!

什么情况下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健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其他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与我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我省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响应内容是什么?


面对Ⅰ级响应,我们应该怎么做?




编辑:任路



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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