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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兵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5 月 15 日上午,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程志兵等 31 人涉黑案公开宣判。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法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多方协调配合,在长治市看守所、长治市潞城区看守所建立临时法庭进行公开宣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并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审 理 查 明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 1992 年以来,被告人程志兵就开始实施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2012 年 12 月刑满释放后,网罗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吸收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程志兵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组织成员达三十余人。该组织以开设公司、企业为依托,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商养黑”,通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豢养组织成员。该组织盘踞长治地区多年,利用组织恶名和强势地位插手纠纷、替人索债、报复他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累计作案 30起,其中犯罪事实 28 起、违法事实 2 起,涉及 10 项罪名,多名被害人因惧怕该组织势力而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其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依 法 裁 判
编辑:任路
来源: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