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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制售假药多人被判刑
近日晋中市平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制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严厉打击了以制售假药进行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荣在明知风湿康胶囊为假药的情况下,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间多次向被告人王某军进购价值165285元的高效风湿康胶囊后进行销售,共计获利10000元左右。被告人雷某仙在明知风湿康胶囊不是正规、合法厂家生产的情况下,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多次向王某荣进购500盒、价值10000元的风湿康胶囊,自己及家人服用约200瓶,销售共计约300瓶,共计非法获利2000余元。
依法判决
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王某军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52.76万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7.89万元;判处王某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5万元。 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王某荣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万元;判处雷某仙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6000元。 要求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各被告人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小编提醒:广大患者在购买药品时务必到正规药店买药或到正规医院看病治疗,一定要详细查看药品的生产厂家是否有国药准字标识等信息,擦亮眼睛,防止上当受骗,避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伤害。
编辑:苏艳
来源:平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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