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农民外出打工
闲置耕地该如何处置
农户举家进城落户
其承包地能否被收回
耕地上建起废品收购站
如此行为是否违法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西广播电视台
联合制作系列节目
《法官说·民法典》
本期您为讲述
《民法典》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民法典》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予以明确规定,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性,同时将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纳入其中,实现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对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民外出打工时
耕地不能被闲置
承包农户在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要对土地进行有效的耕种,不能让土地荒着。
按照《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农户进城了,可以把承包的土地转给本村的其他人进行耕种,并且可以适当收取转包费用;如果自己没有找到合适的下家,还可以求助村集体帮忙寻找愿意耕种的农户。
农户举家进城落户
村集体无权收回其承包地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便村民进城落了户,依然享有之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农户确实是进城了、落户了,生活也有足够的、稳定的保障了,村里有了收回土地的想法,那也要尽量由村级组织给农户一家讲清楚法律法规,让其在知晓政策、明白后果的前提下,彻底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全自愿地交回承包地,不能擅自做主,将其承包的土地收回去。
耕地上建废品收购站
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由此我们知道,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是绝对禁止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耕地只能用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另外,《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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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三级高级法官 高育新
为您现场说法
编辑:王莹莹
来源:山西社会与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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