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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太史公所载「焚书坑儒」

言九林 史料搬运工 2022-08-03


许多为秦始皇辩护者,无论古今,常会纠缠一个问题:秦始皇坑的明明是方士,为何要说“焚书坑儒”?

他们认为,按照《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先是负责给秦始皇“求仙药”的方士卢生与侯生逃跑,引起秦始皇的愤怒,然后秦始皇开始清算旧账,说自己不惜重金召集方士求长生之药,结果却是“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有人拿到钱就没了消息,有人不断要钱却毫无成果,还有人得了赏赐却诽谤自己,所以才将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以警告天下。总而言之,“秦始皇坑的其实是方士,这些方士整天装神弄鬼骗秦始皇,秦始皇一生气,就把他们给坑杀了。”

这类辩护,实是在选择性裁剪史料。

同样是《史记·秦始皇本纪》,内中还有这样几段记载:

(1)秦始皇痛斥卢生与侯生时,曾提到“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意思是,秦始皇知晓卢生与侯生“诽谤”自己并逃跑后,便让人去调查咸阳城内“诸生”的言论,发现其中流传着相似的“妖言”。这段记载告诉我们,“诸生”不限于在皇帝身边装神弄鬼的术士,而是咸阳城内登记在册的所有读书人。

所谓“妖言以乱黔首”,指的是针对现实环境的批评。卢生与侯生的“诽谤”便是这种性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写得很明白,卢生与侯生虽是陪秦始皇玩“求仙药”游戏的方士,但他们的“诽谤”内容却主要是在批评秦始皇,说他太将自己当回事了,“以为自古莫及己”,觉得古往今来没人比自己更伟大;说他不用“博士”专用“狱吏”,征召了七十名“博士”(秦朝官职,负责记录史事及管理典籍)只是用来装点门面;说他独断所有政务,丞相和大臣“皆受成事”,没资格参与决策,只负责执行命令;说他喜好刑杀,弄得上上下下无人敢提不同意见,且极为贪恋权势,“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如此种种皆与装神弄鬼无关,却能破坏秦始皇在民间的形象,“乱黔首”便是此意。

(2)怒斥完卢生与侯生后,秦始皇下达命令,“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传相”是轮流递换的意思,“告引”是举报揭发的意思。这整句话的大意是:秦始皇让御史衙门负责,将全咸阳城的“诸生”都控制起来,挨个实施审讯,逼迫这些读书人互相举报互相揭发,结果筛查出460余人说过秦始皇的坏话。秦始皇下令将这些人公开坑杀于咸阳城,以杀鸡儆猴,警告天下之人。

这段记载告诉我们,秦始皇选择坑杀对象的标准,与是不是术士无关,只和有没有所谓的“诽谤”言论有关

(3)坑杀诸生之后,《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记载称,秦始皇的长子扶苏有不同意见,他进谏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诸生皆诵法孔子”一句,足以证明被秦始皇所坑的“诸生”,并不是什么装神弄鬼的术士。

《史记》关于坑儒的记载

今人之所以纠缠于“坑儒生”还是“坑术士”这个问题,主因是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杂用了“方术士”“方士”与“诸生”的称呼。欲为秦始皇辩护者觉得在这里发现了司马迁的漏洞,于是选择性聚焦于“术士”与“方士”这两个称呼,而无视“诸生皆诵法孔子”这样的记载——李开元先生干脆宣布“诸生皆诵法孔子”这段记载是伪造的,“是作为有关坑儒事件的一条重要补充而添加上去的”,“是一句掐头去尾、有意剪裁历史的话”,但他这样说的理由却只是个人揣测(见李开元:《焚书坑儒的真伪虚实——半桩伪造的历史》,《史学集刊》2010年第6期)

司马迁杂用“方术士”“方士”与“诸生”,是一个叙述漏洞吗?

当然不是。

熟悉《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者应该知道,该列传中不但收录了儒家代表人物孟子与荀子的传记,也附有战国时代阴阳家邹衍的传记。邹衍是“阴阳五行”学说的鼻祖,按理应该归入术士一派。司马迁说,他之所以将之与孟子、荀子放在一起,是因为邹衍本是儒家信徒。在邹衍之前的孔子与孟子,试图向君王们推销“仁政”、“王道”,全都失败了,且被讥笑迂阔不着边际。邹衍目睹统治者奢淫无度、不讲德行、祸及黎庶,又没有别的办法,于是“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试图用天意来节制王权。操作方式是:先用“天运”(五德始终说的雏形)来诱惑王权,给他们增加合法性;待君王们接受了知识人对“天运”的解释权,知识人便能通过解释“天意”来约束王权。

故此,在司马迁的评价体系里,邹衍表面上是方士,实则“方士其表,儒生其里”,乃是儒生一脉的变体,故而可以与孟子、荀子同传。后世的思想史学者也都体察到了这一点,如李山评价说,邹衍的方士化“实在是孔子学问一路走下来一个不得已的选择”;徐复观也说,“邹子所说的这一大套,并不是代表他的真正思想,而只作为使当时国君接受他真正思想的工具”。

批评秦始皇统治无道的侯生与卢生,正是这类“方士其表,儒生其里”之人。他们的本职工作是陪秦始皇玩“求仙药”游戏,思想倾向却与邹衍同调。他们在批评秦始皇时,有一句话值得引起特别重视——“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侯生与卢生说:秦始皇压制批评意见,导致朝中有编制的三百名“候星气者”只能赞颂秦始皇,而不敢借天象来批评秦始皇的过错。

侯生与卢生是术士,这些“候星气者”也是术士。侯生与卢生不敢当面批评秦始皇,选择了逃跑;三百名“候星气者”也不敢批评秦始皇,选择了阿谀奉承。侯生与卢生还说,这些“候星气者”本来都是“良士”,可惜了。这些话,是两位欲做邹衍式儒生而可不得者,对另一群欲做邹衍式儒生也不可得者的同病相怜。

如此,再来看《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用词,便能明白司马迁的叙述实有深意。

该本纪中,只有两处使用了“方士”或“方术士”。一处是司马迁称呼徐福,写的是“方士徐市等入海求神药”,后文紧接着叙述徐福耗费巨资求仙药无果害怕被秦始皇惩罚而另行诈骗之事。一处是司马迁引用秦始皇之言。秦始皇说自己“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其他地方,包括侯、卢二人,包括被御史衙门管控审讯的对象,包括最后被坑杀的四百六十余人,司马迁一律使用了“生”与“诸生”。

这些用词里含有价值判断。

在秦始皇眼里,征召来的“士”无非两类,一类负责歌颂太平,叫做“文学士”;一类负责给他求长生不老的仙药,叫做“方术士”。除此以外,任何关怀现实的批评者都是不允许存在的。惟司马迁以独立于皇权之外的价值观区分了“方士”与“诸生”。徐福的所作所为没有现实关怀,玩阴阳方术只求个人富贵,所以司马迁称呼他为“方士”。侯、卢与那些被查出来曾对秦始皇发出批评之声的读书人,怀有对现实政治的浓重忧思,所以司马迁始终称他们为“生”或“诸生”。

太史公像

其实,坑儒乃是焚书的必然后续。

焚书的直接导火索,是秦始皇在咸阳宫举办宴会,七十位博士奉命敬献颂词。来自齐地的博士淳于越进言,援引历史资料,建议以皇族子弟为主体实施分封制。丞相李斯起来反驳,叱骂淳于越乃是“愚儒”,讽刺他的智商理解不了始皇帝建立的“万世之功”。末了,李斯建议实施焚书: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按李斯的主张,除了秦国史书,其他国家的史书皆要焚毁。除了博士官职务用书外,天下人皆不许收藏《诗》《书》与百家典籍,原来收藏有此类书籍者,须将之交给地方官府焚毁。若有人胆敢引用《诗》《书》来批评当下(辛德勇先生认为,“偶语”即“寓语”,指借《诗》《书》来说事儿,笔者极为认同),要被处以弃市之死刑;若有人胆敢借古代之事来批评当下,要被处以族诛之刑。官吏知情人不举报与之同罪。焚书令下达后三十天内不执行者,要在脸上刺字罚去做四年劳役。民间只许存留医药、占卜、种树之书。

秦始皇完全同意李斯的建议,宣布就按这套办法去做。

《诗》《书》是儒家经典。禁止民间收藏《诗》《书》,禁止读书人援引《诗》《书》中的典故与观点来谈论现实问题,否则就要抓起来杀头,咸阳城内的“诸生”自然只能噤声。这是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发生的事情。次年,卢生与侯生自咸阳逃跑、秦始皇全面清查咸阳城内“诸生”的言行,并实施了“坑儒”的暴行。两事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相继发生,显见一脉相承——卢生与侯生要跑,是因为“焚书”带给了他们大的刺激;秦始皇要“坑儒”,是因为他发现光焚书还不够,还不足以消灭所谓的“诽谤”。

在秦始皇的本纪中载入“焚书坑儒”这一暴行,是司马迁对此域文明的一次大贡献。自此以后,历代君王们虽常效仿秦始皇以血腥杀戮来钳人之口,却再无人胆敢如秦始皇般“理直气壮”。残暴如乾隆,在下诏实施文字狱时,也仍要在诏书开篇写上一句“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绝不肯承认自己在搞焚书坑儒。这个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不肯承认,透露了他知道焚书坑儒不对,知道干这种事情会遗臭万年。

升此域的文明底线,让残暴如乾隆之辈知耻,正是无权无势的太史公想要做到、也唯一能够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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